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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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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1910-0000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公安局政委高勤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04 发布日期: 2019-10-1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1910-0000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公安局政委高勤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04
发布日期: 2019-10-17
【主要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公安局政委高勤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17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共同守护“绩溪蓝”,绩溪县公安局政委高勤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问: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几千年的传统,人民群众婚丧嫁娶都要燃放烟花爆竹,我想请问公安部门,如果出现市民或企业单位就算认罚,也要燃放该怎么办?

答: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教育是主要手段,处罚管理为辅助措施。该项工作本身就是去除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我们广大群众都知道,燃放烟花爆竹既污染了环境,又会对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影响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来看,我县大部分群众还是比较支持禁放工作,倾向于不燃放。同时,刚才县法制办对我县燃放烟花爆竹暂行管理办法已经进行了解读,其中,对个人违规燃放是罚款200至500元,公安部门还要对燃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而对单位是处10000-50000元的罚款,从这个处罚额度来看,其实是不算低的。更何况,如果一旦出现禁放工作人员劝阻无效,那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办法中提到,公民可以拨打110或案发地公安派出所电话进行举报举证,那么请问,举报人应当如何留存证据?

答:首先,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可以有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当然,办法中还提到了四种不予奖励的情形,其中就有举报但未经查证属实的和举报人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暴力等方式,致使被举报人行为违法并对其进行举报的。所以,我们在受理举报的同时,将对举报的证据进行甄别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