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奖补项目的通知》(皖科资〔2020〕42号)及市科技局《关于下达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通知》(宣科〔2021〕32号)文件精神,我县获得省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资金12万元,经局党组会研究,现将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29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监督电话: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办公室 0563-8162465
业务咨询: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科技发展股 0563-8162592
通信地址:县龙川大道28号B413室(邮编:245300)
2021年12月27日
关于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
分配方案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奖补项目的通知》(皖科资〔2020〕42号)及市科技局《关于下达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通知》(宣科〔2021〕32号)文件精神,我县获得省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资金12万元,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按其研发投入强度和增长幅度择优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根据税务局提供的2020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名单及统计局提供的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统计一览表,形成以下分配方案:
一、补助企业条件
1、奖补我县主导产业;
2、2020年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
3、2020年度贡献研发统计数据的规上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照税务系统的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取前17家予以分档补助。
1、研发投入总额前7的企业,每户企业补助8000元。
2、研发投入总额8-11位的企业,每户企业补助7000元。
3、研发投入12-17位的企业,每户企业补助6000元。
三、相关要求
各获得政策奖补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活动,加强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归集,按规定办理财务支出手续,自觉接收我局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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