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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19:20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电话:0563-8158055,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推进“双招双引”、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2条,政务新媒体“绩溪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共发布信息3349条。编制绩溪县人民政府公报11期。举办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28场。

一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绩溪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主动公开五年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信息,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我县“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财政预决算、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库等方面,强化重点领域栏目建设和内容维护,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通过图片形式认真解读养犬管理办法、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闲置宅基地(住宅)使用权流转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围绕“对标沪苏浙 争当排头兵”、发扬“三争”精神、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绩溪、奋力谱写“两个更大”绩溪篇章等重大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28场,通过发布会形式拓宽政策解读渠道,打造阳光法治服务政府。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按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和公开时限,及时公开工作推进信息,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依托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结合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动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面对面或电话沟通方式进行答疑解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我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同意公开6件,不予公开5件,答复办结率100%。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10件,占91%;法人或其他组织1 件,占9%。从申请方式上看,网络申请8件,占72.7%;信函申请3件,占27.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从登记、审阅、办理、答复、存档的闭环式管理制度,启用“绩政依复”文号,方便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存档查阅。答复书定稿前一律经过县政府办政策法规室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促进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获取)、谁公开”原则,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做实做细政务公开基础工作。编制印发《绩溪县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列明公开事项、协同责任单位、内容要求、更新时限和公开信息。11个乡镇和25个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及时跟进,将本单位信息公开责任进一步分解到对应的股室,并将分解情况同步公开至监督保障(工作推进)栏目,进而形成县本级、乡镇和县直单位分类协同推进工作体系,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范目录顺畅运行。

二是做到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全面清理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宣布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新建“政策文件库”专栏,按年度分类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县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对现有栏目进行梳理调整,新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栏目,专栏整合集中展示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提高群众浏览体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推动建立一个县级、两个乡镇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满足企业和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整体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强化工作考核力度,狠抓整改落实。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提示单,推进公开前置工作,明确工作方向和职责,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辨识。邀请专家业务培训,解读测评指标,分享其他县市区优秀案例。编制每月政府信息公开通报,统筹处理好测评反馈与落实质效、月度通报与年度考核的关系,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争先进位聚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将社会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4

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7

行政强制

3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县鼓足干劲补短板,沉心聚力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未真正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还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政务公开栏目须持续建设,具体表现在当前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不完全符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获取需求,部分栏目发布信息不全面,重要栏目需进一步健全。

二是政务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具体表现在信息发布格式和信息内容要素不够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信息发布不够规范等。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审核制度和保障运行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蓄力赋能。

(一)提升公开质量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内容要求,重视信息更新时效,即时动态调整组配信息。在特色专栏建设、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分类调整、栏目责任细化落实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标准、规范。

(二)严守发布底线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业务股室(站所)负责人、信息发布和稿件编辑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初审;分管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复审;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终审。前移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关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未经审核的信息不予发布。

(三)加强业务培训

探索培训“大班”+轮训“小班”工作法,“大班”明确公开要领,“小班”消化吸收要点,落细落实公开标准规范,着力解决组配栏目内容“怎么发”。注重加强工作过程指导,消化业务培训要领,强化培训成果运用,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目标要求,厘清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边界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标杆、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