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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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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公管局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4 00:00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字体:[ ]

    2016年,绩溪县公管局认真贯彻《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照《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找准定位,认真履行2016年绩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工作目录,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开属性予以规范,并要求拟办公文的同时确定公开属性,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保障应该公开的内容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凡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同时持续做好对内公开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大宗物品采购情况以及行政事业经费收支情况等政务信息。同时对每个季度的人事任免(任前、干部考察、个人谈话、岗位考核)以及热点问题进行公示。

    二、认真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每月《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绩溪县公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工作细化分解到各个责任股室,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及时对接联系县政府办。

  一是明确职责范畴,公开权力与责任清单。根据行政职权的目录、行政职权运行的条件、运行程序和办理时限、部门职责、责任主要依据、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处室、追责情形,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二是细化人财物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机关内部监督。及时多渠道发布2016年新考录人员干部、提拔任用我局干部等人事信息,确保透明公正。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单位运行经费等方面。

三是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加大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宣传。加强与市民互动交流,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科普,及时回应社会及广大民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运用媒体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引领舆论,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局主要领导和信息公开负责人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工作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由各个责任人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顺工作职能,减少重复作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健全制度体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和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由我局的分管领导负责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各股室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一旦发现涉密信息上网,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积极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各股室组织起草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过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必要时提交法规处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核准。对涉密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学习宣传,加深理解,进一步推进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积极稳步推进我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2017年2月14日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