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相关业务大队:
根据市局《关于设立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不成”反映窗口的通知》(宣公审批[2021]21号)文件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公安政务服务窗口推广设立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不成”反映窗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公安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此项工作机制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不成”反映和解决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王晖任组长,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首席代表陈晓军任副组长,交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大队等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审批股,负责事项“办不成”反映窗口日常事宜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办。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不成”反映和解决机制是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全力聚焦解决公安政务事项疑难复杂问题、有效化解群众因不满意或不理解而层层上访的一项有力创新举措,各地各相关警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二)注重总结,严肃认真落实。各部门要加强机制运行的监管,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各窗口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如实记录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情况、诉求及群众意见建议等,不断改进加强工作。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不成”反映和解决机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按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绩溪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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