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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龙川景区管委会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绩龙管〔2017〕11号)

发布时间:2017-11-07 00:00:0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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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龙川景区管委会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绩溪县龙川景区管委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县编委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完善编制实名制登记,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绩编[2017]33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提高依法工作意识。我委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以及违反机构编制法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处分规定等。

二、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一是严格审核编制和工资发放人数。始终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发放人数审核工作作为加强编制管理工作重点来抓,建立了工资审核台帐,准确核对供养人员,坚持机构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共同把关的联动机制,做到“三对口”,对调动等各类人员流动,及时建立、运转帐卡册和工资基金、机构编制台帐,并按月报送《人员编制变动月报表》。

二是继续认真落实进人控编审核制度。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继续严格落实进人控编审核审批制度,对干部调动、招聘严格按照单位编制数和编制要求规范进行。今年9月份我委调出的1名干部,均按要求先办理了相关手续,没有出现违规操作行为。认真落实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事先把关”的要求。

三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年初,按照县编办的统一要求认真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换发了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做到严格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公告工作。

目前,我委核定编制15人,在编在岗人员2人。经进行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自纠没有发现:自行设立、撤并机构;自行核定领导职数或超额配备领导干部;财政全供单位超过编制数额配备人员;不执行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实名制”规定,人、岗、编、薪不一致;利用考核、评比、资金分配等手段,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立以及强行要求机构对口、强行要求配备人员数额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

三、今后工作打算

我委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实名制”,不断提升我委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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