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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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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2-07-08 18:35
  • 发布文号

    绩政办〔202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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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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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绩溪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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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绩溪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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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绩溪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

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绩溪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宣城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为实现我县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力争全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公民科学素质在城乡、性别、年龄等方面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普的组织力、传播力、精准度、实效性大幅提升,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基本形成,“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公众的科学意识和科学技术的运用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工程

1.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引进科普资源到校开展课后服务,组织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活动。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每年开展“科技(科普)志愿服务专家团进校园讲科普”活动以及“百名专家乡村学堂讲科普”活动。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校园科技馆、博物馆、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组织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普、教育、文化、卫生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疫情防控、防灾减灾、交通安全、生理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水、消防安全等科普教育活动。广泛组织开展校园科技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每年深入开展“智爱妈妈”“农村少儿爱科学”活动各不少于2场次。(责任分工:县教体局、县科协牵头,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打造青少年科技创新品牌活动。通过开展英才计划、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意编程大赛、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为热爱科学的中小学生搭建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推动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为青年提供科技创意成果转化的渠道、平台。(责任分工:县教体局、县科协牵头,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人社局、徽州学校、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以及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力度。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学教师线上线下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责任分工:县教体局、县科协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工程

4.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充分发挥乡村科普e站、农家书屋等平台的作用,培训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乡村创业人才。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深入开展“徽姑娘”“三下乡”“科普惠民乡村行”“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等技能培训活动,传播生态文明、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反邪教迷信等科普知识。(责任分工:县农水局、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5.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加大科技特派员选认力度,到2025年实现全县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全覆盖。探索建立科技小院,搭建集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一线科技服务平台,为基层农业生产、农村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责任分工:县科协、县农水局牵头,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负责)

(三) 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工程

6.实施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教行动。积极参加“中国梦·劳动美·安徽篇章”“安徽省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劳模工匠“五进”(进企业、进社区、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活动等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责任分工:县总工会、县妇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7.实施高素质产业工人培育行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各类劳动和技能大赛,建设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精心培育高技能人才,推优参加安徽工匠、安徽金牌职工评选。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每年举办好“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推进企业家科学素质提升。利用“科创中国”“科创安徽”平台,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双提升。(责任分工:县总工会、县人社局牵头,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应急局、县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工程

8.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深入开展“营养健康科普讲座‘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及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普及合理膳食、食药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责任分工:县卫健委牵头,县委老干局、县民政局、县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9.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大力发展各级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优势,打造“科技点亮未来”科普活动品牌。(责任分工:县卫健委、县科协牵头,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工程

10.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网络平台,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落实。推动县委党校在相关主体培训班次中设立科学素质教育课程。(责任分工: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负责)

(六)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1.实施科技资源科普转化行动。鼓励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引导和鼓励科技工作者将科普作品申报安徽省科技奖。深入开展全县科普资源调查活动,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创新、科普、研学等基地,进一步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各类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责任分工: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科协牵头,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2.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行动。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增加公益类科普节目的策划和宣传。(责任分工:县委宣传部、县科协牵头,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3.实施智慧科普建设行动。充分发挥“皖事通办”作用,宣传推广数字赋能科普。强化“科普中国”“科普安徽”落地应用,促进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偏远乡镇倾斜。(责任分工:县科协牵头,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数据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4.实施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行动。推动加快绩溪县科技馆建设。推动实现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全县各乡镇全覆盖。(责任分工:县发改委、县科协牵头,县教体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5.实施科普基地培育行动。推荐争创一批市、省、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深入推动乡镇、社区(村)、学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引导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自然保护区、公园、风景名胜区、车站、电影院、机场等公共场所设施增强科普功能,提高科普服务能力。(责任分工:县科协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九)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6.实施应急科普宣教协同能力提升行动。将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发挥科技人才库的资源优势,成立应急科普专家服务队,定期培训,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责任分工: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科协牵头,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7.实施基层科普服务平台筑基行动。动员学校、医院、企业和各级学会(协会)等单位组建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队,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品牌。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创全国及省科普示范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责任分工:县科协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8.实施科普队伍建设行动。注重加强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推进各级学会(协会)党组织建设。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科普社会责任。开展绩溪县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机构负责人作用,引领带动一线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积极推优参加省级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等。(责任分工:县教体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农水局、县卫健委、县融媒体中心、徽州学校、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19.开展长三角地区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活动。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科技科普需求,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志愿服务联盟,以长三角科技论坛和南京都市圈科普工作论坛为媒介,深入开展“学杭黄、提标杆、强信心、促翻番”活动,积极参与科学素质建设区域交流与共享合作,实现科普资源互惠互利,助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责任分工: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单位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并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要根据财力情况和科学素质建设的实际需要,逐年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三)加强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及本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健全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执行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积极宣扬科学素质建设中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树立榜样力量,推动形成科学创新的社会风尚。

绩政办〔2022〕41号(关于印发绩溪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docx【24.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