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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征收,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两险”征收服务水平,全面施行城乡居民“两险”网格化管理,不断增强缴费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将《绩溪县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绩溪县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
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提升城乡居民“两险”征收服务水平,增强缴费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代收”的方式,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上下协同的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险费征管服务质效,妥善解决涉及缴费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财政、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细化协作事项和业务对接流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格局,圆满完成政府预算目标。
(二)重心下移、职责明确
按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代收代办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的工作优势,推动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管理服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逐级压实责任,制定任务清单,明确网格职责,确保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全面进网。
(三)科技支撑、高效便民
强化科技手段在“两险”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快推进“两险”管理网格信息化部署。依托互联网、数据交换等支撑,提供多元化缴费方式,推进城乡“两险”“掌上办”和“一厅联办”“一窗通办”,优化线下服务,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缴费的顺畅便利,不断提升缴费便利度。
三、具体内容
(一)组织架构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县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县政府成立一级网格,网格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网格长由人社、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担任,各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网格联络员(县级网格名单见附件1);乡镇为二级网格,网格长由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网格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各乡镇至少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网格联络员;村(社区)为三级网格,网格长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村至少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网格员。
乡镇、村的网格体系由乡镇参照县级网格体系自行组建。乡镇、村应尽快组建本级网格体系并向县级网格上报《绩溪县城乡居民“两险”网格化管理服务联络表》(附件2)
全县税务系统建立两级内部网格管理体系,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税务网格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网格长,基层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税务网格长,基层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分别担任各辖区范围的税务网格员,做好与所辖乡镇、村(社区)网格的对接、协调。
(二)职责分工
1.县级网格职责。县级网格主要负责全县自然人社会保险费征收任务、统筹协调,统一领导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管理工作,加强对自然人参保缴费考核、政策宣传、时间节点等实施全方位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全县自然人社会保险费征收进度、参保缴费人数、筹资收入情况,对下实施指导、检查、考核、协调。
县人社、医保、税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标准调整,协调解决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业务问题,确保管理职责清晰、业务衔接顺畅;保障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做好数据运维工作,确保征收数据准确完整;加强部门间收入统计核算、征缴入(退)库、票据管理、资金对账和银行协调。
县财政局负责各类参保资助、补助资金保障划拨工作,按时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
县民政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残联负责对本县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等人员信息;计生特扶对象信息;重点优抚对象信息;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信息;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信息的审核工作。同时将信息提供给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提供给税务、财政部门。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人口户籍信息,对乡镇及相关部门的人员信息查询提供协助。
2.乡镇网格和村(社区)网格职责。乡镇网格长负责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参保缴费考核指标,加强集中征收期工作统筹;及时了解掌握区域网格“两险”征收进度、参保缴费人数、筹资收入情况,加强征收进度调度,向本级政府和县级网格报告工作,对下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协调;加强对本乡镇内网格长、网格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调查处理城乡居民“两险”管理服务中的负面舆情和信访矛盾。乡镇副网格长协助网格长做好以上具体工作。
村(社区)网格长负责落实本村(社区)居民参保缴费工作。
网格员负责本网格内居民的参保缴费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缴费提醒、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缴费渠道辅导服务,推动城乡居民“两险”应保尽保,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
3.税务网格职责。县税务网格负责税务系统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的领导部署,做好与同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牵头制定城乡居民“两险”相关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舆情,组织对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基层税务分局网格做好与辖区乡镇、村(社区)的社保费网格管理工作对接、协调。
基层税务分局网格员要加强与乡镇网格员、村(社区)网格长、网格员的对接、联系,切实承担起城乡居民“两险”征收服务中涉及的信息核实、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缴费服务、收入管理、舆情应对、矛盾化解等工作职责。
(三)运行机制
1.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县级网格要根据目标考核指标的要求,制定城乡居民“两险”征收管理目标,乡镇网格按照考核目标落实落细,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统筹推进格局,实现当期自然人社会保险费征缴到位。
2.纵横联动。建立健全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管理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下级网格及时将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等情况汇报上级网格,实现纵向贯通。各责任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实现横向联动。
3.宣传创新。加大自然人社保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分类分对象的宣传机制。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培训、上门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渠道,扩大社会保险费的知晓度。
4.缴费服务。拓宽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缴费渠道,大力推广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线上缴费小程序,依托各乡镇、银行,将居民“两险”的触角延伸至村(社区),让群众“少走马路,多跑网路”,足不出村就能缴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网格组织应不定期研究部署自然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配齐配强网格员,有效整合力量,推进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网格融合式建设。
(二)夯实征管基础
认真调研本地自然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现状,摸排本地缴费人数、缴费人基础信息、缴费方式等,依托社会保险费标准版和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逐步提高网格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提升业务能力
加强自然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队伍建设,重点健全纵向条线对接,横向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网格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保证网格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自然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网格化管理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机制。对责任履行不到位、舆情处置失当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绩溪县县级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
(一级网格)
附件:2.绩溪县城乡居民“两险”网格化管理服务联络表
附件1
绩溪县县级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
管理组织体系
(一级网格)
网 格 长:王 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网格长:俞卫东 县税务局局长
程晓明 县人社局局长
徐华琴 县医保局局长
汪 未 县财政局局长
汪成叁 县民政局局长
宋晓榴 县卫健委主任
邵本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叶葆青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汪雪军 县残联主席
汪敬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胡昌勇 县税务局副局长
汪在骏 县人社局总经济师
谢云华 县医保局城镇职工医保中心主任
汪宇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葛善勇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向红 县卫健委副主任
程志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冯瑞虹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丽萍 县残联副理事长
联 络 员:胡秀红 县税务局社保和非税股股长
李利钱 县人社局社保中心主任
余洪华 县医保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主任
程志红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许万红 县民政局社救股股长
方志辉 县卫健委人家股科员
胡开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负责人
王越峰 县乡村振兴局业务股科员
胡敏捷 县残联综合股股长
陈晓军 县公安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附件2
绩溪县城乡居民“两险”网格化管理服务联络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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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街道) |
乡镇(街道) 网格长 |
村 (社区) |
村(社区) 网格长 |
网格员 |
基层税务 分局 |
基层税务分局 税务网格长 |
基层税务分局 税务网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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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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