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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市发展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需要,依据《绩溪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绩溪县人民政府令第9号)之规定,经研究进一步调整本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现将调整后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范围界限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华阳镇禁放区域:全镇行政区域(含福寿园、松塘陵园、溪马村古塘公墓等)。
二、瀛洲镇禁放区域:瀛洲镇龙川中心村(不包括龙须、龙坑组),具体区域为东至龙须山、西到凤山、北至龙须河坝、南达游客中心停车场。
三、上庄镇禁放区域:上庄镇上庄村,具体区域为西至余川与上庄村交界处(横田塍)、北至上庄村后岸(包括后岸所有建筑在内)、东至S456连接线至镇商品房一条街、南至常溪河(包括上庄建军茶厂、老油厂范围所有建筑)。
四、以上新调整的禁放区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绩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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