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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绩溪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绩溪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8次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绩溪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8日
绩溪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
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根据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皖林长办〔2020〕10号)和《宣城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宣林长办〔2020〕11号)精神,围绕改革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目标,坚持勇于创新,先行先试,建立健全以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林业金融机制创新为引领的生态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实现生态保护与生态价值互促共赢。
二、改革目标
选准突破口,精心设计改革路径和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确定具体时限和实施步骤,加强组织协调和要素保障,创新林业金融方式,增加林业发展活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三、改革内容
(一)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
(二)探索建立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机制
(三)探索建立林业金融定向激励机制和风险缓释机制
四、改革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
1.完善组织架构,健全运行制度。按市局要求,林权收储中心单独设立办公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100㎡,落实人员配置不少于5人,企业模式运作,可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明确林权收储中心林权抵押贷款办理流程、林权贷款逾期处置收储流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完成时间:2020年8月底前)
2.扩大抵押范围,拓宽融资渠道。赋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林权抵押贷款权能;出台《绩溪县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与中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农银村镇银行等多家银行合作(目前与绩溪县邮储银行洽谈中),签订合作协议,以收储资本金放大10倍的融资额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完成时间:2020年8月底前)
3.优化审批程序,提升服务质量。为林业企业、林业大户和林农林权融资抵押贷款提供“一站式”服务,出台《绩溪县林权抵押贷款收储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成立林权收储资本金管理领导组,设立林权收储抵押担保四级评审制度,对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可由收储中心和合作银行进行贷前价值认定,协议评估,降低融资成本。(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二)探索建立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机制
稳步推进林权担保贷款模式创新,赋予全县38万亩生态公益林(17.7万亩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权能,破解公益林不能抵押融资难题,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融资渠道。
1.建立各项制度框架。由县政府出台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条件、流程、质押登记管理、风险管理等作出规定。县林业局制定出台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认定办法,为公益林权利人开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设立公益林补偿收益担保基金的村制定基金管理办法,按程序进行公示并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完成时间:2020年8月底前)
2.多种模式试点运行。选择公益林面积较大的瀛洲镇龙川村、伏岭镇水村村和上庄镇旺川村等3个村进行试点。一是试点公益林补偿收益基金质押贷款。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所有及组织内部成员所有的公益林未来一定期限内的补偿总收益成立担保基金,向县林权收储中心提供反担保,由县林权收储中心为其成员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二是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直接质押贷款,公益林面积较大的借款人可将自有的未来一定期限内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直接质押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根据未来公益林补偿收益总额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三是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互助质押贷款。公益林面积较少的借款人可以约定的形式将他人所有的未来一定期限内的收益权质押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根据未来公益林补偿收益总额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
3.积极做好风险防范。一是采用公益林补偿收益基金质押贷款模式的村,由乡镇政府监督指导各村依法依规履行基金设立和运作的公示及民主决策程序。二是林业局对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严格审核把关,并做好质押公益林的监测管理,及时将质押公益林的占用征用和调整等情况反馈给质权人。三是贷款银行做好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的登记管理。
4.着力完善运行机制。针对运行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运行协调机制。选择试点效果好的模式在全县推行,并将全县17.7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收益权纳入质押贷款范围。
(三)探索建立林业金融定向激励机制和风险缓释机制
1.制定出台多种激励机制。政府部门对林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龙头林业企业等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出台相关政策性项目扶持、落实林业贴息贷款政策;通过保险公司对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进行政策性保险,或以政策性保险+商业性保险模式投保,提高保额;对推动林业金融促进林业发展突出的乡镇在林长制考核中给以加分奖励;多举措激发各部门促进林业发展的动力。
2. 研究制定多种风险缓释机制。积极引导金融部门,对承担林业示范片建设的经营主体,通过延长贷款期限、展期、无缝续贷等措施降低逾期风险;林权收储中心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出台林权抵押贷款逾期处置管理办法等方面出台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缓释机制。(完成时间:2020年9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绩溪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是示范先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县、乡两级总林长和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快推动示范先行区建设任务落地落细落实,明确一名县级林长领衔负责,直接组织和协调推进示范先行区建设。
(二)强化服务保障。建立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定点联系示范先行区制度,健全统一协调、分工明确、服务基层、聚力改革的推进机制。县级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服务示范先行区建设,加强调研和检查监督并给予指导和支持。县林业局要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明确有关股室具体承担改革任务,为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定点联系示范先行区做好联系协调工作。县林长制办公室及时了解先行区建设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定期调度和督导。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全方位宣传改革的目标和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适时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选树典型,营造创新探索实践浓厚氛围,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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