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绩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已于2025年9月22日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了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现将绩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印发给各位代表。
一、总体情况
绩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以推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美好绩溪为目标,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73件,涉及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多个领域。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分解交办至31家县直单位和乡镇。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均已按期答复,办复率、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率、代表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其中: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11件,占比15.07%。该类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与政府重点工作形成有效呼应,承办单位深入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问题解决取得实质性成效。例如,李杰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建议》,我县持续强化非遗保护体系建设,新增非遗代表性项目19个、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3人。通过推出各级非遗传承人扶持奖补政策,推动非遗项目校园课程化,开展“非遗进景区”菜单式服务,实施“非遗进社区”常态化融合,打造非遗公共品牌,培育非遗主题民宿等举措,非遗活化利用路径得到了有效拓展。下一步,将持续壮大非遗传承人队伍,结合传统村落资源,建设非遗体验展示售卖空间,多渠道放大“非遗+”效益,促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陈海松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转诊转院白名单制度、促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的建议》,我县于2025年4月出台《绩溪县紧密型县域健共体总院章程》,5月总院正式揭牌,制定绩溪县会诊转诊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绩溪县转诊转院白名单病种、绩溪县会诊转诊中心工作制度及流程等相关制度并印发实施。通过紧密型健共体改革,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县、乡、村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县域分级诊疗稳步有序推进。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50件,占比68.49%。该类建议涉及事项较为复杂,需统筹规划、分步推进,落实时间跨度较大。闭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该类建议的答复承诺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督办。截至目前,31件建议的承诺事项已基本落实或取得显著成效。例如,章基稳代表提出的《关于找准着力点,推进绩溪县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我县修订完善《加快推进工业商务科技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修订版)》,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县企业发展的支持,指导徽山链创成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正兴生物创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绩溪县高端金属材料制造与加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成功获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程晓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广电车配套设施服务的建议》,2025年全县共新增建设79个公共充电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新建充电桩全部实现智能充电与安全管控功能。14件建议因涉及项目施工或程序办理周期等原因,目前仍在持续推进中。例如,汪仲兵等2名代表提出的《将上庄镇余川村列为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的建议》,已安排项目资金150万元用于支持余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建设,并推荐该村申报2026年度省级精品示范村,目前,相关申报材料已提交省农业农村厅评审。汤郁文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缓解老城区停车难、节假日交通拥堵等问题的建议》,目前已在河滨南路、木街新村等处增设单行道和停车泊位,经公安、市政等部门勘测研究,计划于2026年内,根据车流量和道路实际情况,规划其他几条道路单行道设置与停车泊位增设工作。另有5件建议,因规划调整、资金困难等因素,部分承诺事项暂未取得实质进展。例如,汪花红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高迁电商物流园建设运营的建议》,目前,高迁电商物流园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毕,二期项目完成了概念性规划,土地指标和资金还在积极争取中。
(三)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C类):12件,占比16.44%。该类建议反映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合理性,但因政策法规、财政预算、技术水平等客观因素制约,现阶段难以落地实施,承办单位已向代表进行说明,将持续研究、待条件成熟后积极推进。例如,胡雯雯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探索创造智慧消防管理新模式的建议》,因传统村落多为木结构、布局密集,与现有智慧消防技术适配性低,且我县运维专业力量薄弱、建设成本高昂,目前暂不具备全面推行条件。胡雪芝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增废旧电池回收点的建议》,根据国家《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无汞废旧电池不鼓励集中回收,目前省、市均无强制回收规定,我县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电池均作为一般生活垃圾转运至外地进行安全处置。
二、主要措施
县政府始终坚持将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回应群众关切、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办理机制、深化沟通、着力提升办理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体系。县政府积极召集相关单位研究会商,多轮征求单位意见,科学、精准确定主办和协办单位。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常务负责同志牵头召开交办会议,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调度。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领衔成立5个重点督办组,通过调研、视察等方式对9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办理机制,细化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形成层层压实、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二)加强沟通协商,增进共识深度。县政府督查室积极对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研讨谋划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办前沟通、办中对接、办后回访”,通过上门走访、座谈调研、邀请视察等方式,及时向代表反馈进展、听取意见,邀请代表共同参与办理工作,推动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凝聚共识。
(三)聚焦督查督办,确保办理质效。将代表建议办理成效作为政府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政府督查室全程督导,通过电话催办、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十余次,紧盯办理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代表建议有序办理、落细落实。
三、下一步计划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推动解决了一批发展所需、民心所向的实际问题,有效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改进和提升。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各位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期望和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部分列入计划的建议仍需持续跟进加压,与代表的沟通对接有待加强改进,跨部门协同办理机制亟待进一步优化完善等。
各位代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县人大监督,以更严作风、更实举措,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责任传导到位、力量配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学习借鉴各地的优秀经验做法,努力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推动办理水平持续提升;三是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融入县委、县政府重点任务推进大局,与“十五五”规划实施紧密衔接、协同落实,努力为人民群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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