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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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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506-0001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绩溪县平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506-0001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绩溪县平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绩溪县平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03 00:00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宣环﹝绩﹞罚﹝2025﹞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行政相对人名称绩溪县平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4MA8NN1YR8J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人民币54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06-03
处罚机关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方编码341824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