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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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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506-0001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胡蔚解读《关于绩溪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46C/202506-0001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胡蔚解读《关于绩溪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胡蔚解读《关于绩溪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16:45 来源: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蔚,男,汉族,现任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现对《关于绩溪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解读,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殡葬服务行业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减轻群众殡葬负担,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依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关于加强殡葬服务行业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民务字〔2024〕53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指导清单〉和〈宣城市公墓服务收费项目指导清单〉的通知》(宣民事〔2025〕6号)等制定。

二、研判起草过程

2025年3月25日,县民政局申请核定公益性公墓、公墓维护管理和殡仪服务的收费标准,并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5年4月,与县民政局共同商议,草拟初稿。4月30日,通过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将《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三、绩溪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试行)

(一)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基准收费标准:遗体墓穴7700元/穴,遗骸墓穴(黄金穴)3500元/穴;视成本变化,收费标准上浮最高不超过10%,下浮不限。上述基准收费标准不含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及安葬时开、封墓穴的人工费用。

(二)村级建设的公益性公墓参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具体由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并向村民公开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后执行。

(三)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遗体墓穴50元/年·穴,遗骸墓穴(黄金穴)30元/年·穴;按年计费,一次性收取的,不得超过20年。

四、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殡葬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不捆绑或强制提供其他服务收费,不拆分项目内容重复收费、变相附加收费,不巧借、滥用“清单”“套餐”等形式诱导收费。

五、其他要求

该收费标准自2025年6月3日起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后,县发改委、民政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其他有关我县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文件同时废止。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胡蔚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