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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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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505-0005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绩)应急罚〔2025〕17号-24号(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冯妮君、唐德有、冯祥云、孙克胜、骆成高、胡啸坤、马红军)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27 发布日期: 2025-05-27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505-0005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绩)应急罚〔2025〕17号-24号(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冯妮君、唐德有、冯祥云、孙克胜、骆成高、胡啸坤、马红军)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27
发布日期: 2025-05-27
(绩)应急罚〔2025〕17号-24号(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冯妮君、唐德有、冯祥云、孙克胜、骆成高、胡啸坤、马红军)
发布时间:2025-05-27 10:38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严重程度
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4MA2MU8233Y 冯*君 (绩)应急罚〔2025〕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2025年1月14日,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开展油漆作业时,因未履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有效开展作业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未对作业指派监护人员进行有效监护,导致施工人员私自进出沉淀池作业,造成其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 处以人民币505000元(伍拾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0.500000 2025-5-27 2026-5-27 一般
冯妮君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1********3 (绩)应急罚〔2025〕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 2025年1月14日,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冯妮君,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处以人民币35120元(叁万伍仟壹佰贰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512000 2025-5-27 2026-5-27 一般
唐德有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1********0 (绩)应急罚〔2025〕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唐德有,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 罚款; 处以人民币14640元(壹万肆仟陆佰肆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464000 2025-5-27 2026-5-27 一般
冯祥云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1********4 (绩)应急罚〔2025〕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冯祥云,未履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未开展安全监护,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 罚款; 处以人民币13050元(壹万叁仟零伍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305000 2025-5-27 2026-5-27 一般
孙克胜 自然人 身份证 330321********6 (绩)应急罚〔2025〕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 2025年1月14日,项目生产线负责人孙克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处以人民币285322.79元(贰拾捌万伍仟叁佰贰拾贰元柒角玖分)罚款 28.532279 2025-5-27 2026-5-27 一般
骆成高 自然人 身份证 320919********X (绩)应急罚〔2025〕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骆成高开展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 罚款; 处以人民币96848.43元(玖万陆仟捌佰肆拾捌元肆角叁分)罚款 9.684843 2025-5-27 2026-5-27 一般
胡啸坤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31********2 (绩)应急罚〔2025〕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安全员胡啸坤,未履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未开展安全监护,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 罚款; 处以人民币11569.79元(壹万壹仟伍佰陆拾玖元柒角玖分)罚款 1.156979 2025-5-27 2026-5-27 一般
马红军 自然人 身份证 320624********1 (绩)应急罚〔2025〕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厂长马红军,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 罚款; 处以人民币68299.27元(陆万捌仟贰佰玖拾玖元贰角柒分)罚款 6.829927 2025-5-27 2026-5-27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