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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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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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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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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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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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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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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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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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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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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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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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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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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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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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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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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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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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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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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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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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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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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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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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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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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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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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24MA2MU823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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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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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应急罚〔20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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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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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开展油漆作业时,因未履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有效开展作业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未对作业指派监护人员进行有效监护,导致施工人员私自进出沉淀池作业,造成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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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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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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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人民币505000元(伍拾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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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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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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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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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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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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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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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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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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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应急罚〔202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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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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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冯妮君,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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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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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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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人民币35120元(叁万伍仟壹佰贰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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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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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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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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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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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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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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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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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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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应急罚〔202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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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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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唐德有,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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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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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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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人民币14640元(壹万肆仟陆佰肆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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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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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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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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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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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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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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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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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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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应急罚〔202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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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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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冯祥云,未履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未开展安全监护,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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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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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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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人民币13050元(壹万叁仟零伍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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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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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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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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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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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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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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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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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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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应急罚〔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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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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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项目生产线负责人孙克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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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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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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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人民币285322.79元(贰拾捌万伍仟叁佰贰拾贰元柒角玖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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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3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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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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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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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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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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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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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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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91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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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应急罚〔202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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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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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骆成高开展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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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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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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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人民币96848.43元(玖万陆仟捌佰肆拾捌元肆角叁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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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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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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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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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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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啸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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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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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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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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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应急罚〔202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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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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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安全员胡啸坤,未履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未开展安全监护,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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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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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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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人民币11569.79元(壹万壹仟伍佰陆拾玖元柒角玖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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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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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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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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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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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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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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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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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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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应急罚〔202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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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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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厂长马红军,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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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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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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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人民币68299.27元(陆万捌仟贰佰玖拾玖元贰角柒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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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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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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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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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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