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绩财﹝2025﹞22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黄山原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虚构与汪绩宁的劳务关系将其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黄山原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000MA2NFEA214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潘** |
处罚结果 | 处采购金额(¥8300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仟壹佰伍拾元整(¥41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22 |
处罚机关 | 绩溪县财政局(绩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地方编码 | 341824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