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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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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36Y/202503-00026 组配分类: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调整我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06 发布日期: 2025-03-0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36Y/202503-00026
组配分类: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调整我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06
发布日期: 2025-03-06
关于调整我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6 09:04 来源: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障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4]2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我县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2024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80元/月•人。 (二)2024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55元/月•人。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1、2024年度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295元/月•人;财政补助标准为1120元/月•人。 2、2024年度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982元/月•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57元/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1、2024年度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全护理890元/月•人、半护理标准为534元/月•人、全自理标准为72元/月•人。 2、2024年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全护理为623元/月•人、半护理标准为356元/月•人、全自理标准为54元/月•人。 (三)农村敬老院运行维护补助标准 1、2024年度二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2、2024年度一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年。 (四)特困供养人员丧葬费补助标准 丧葬费补助仍执行绩政办[2016]108号文件标准2000元/人。 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1、2024年度我县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680元/月•人。 2、2024年度我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290元/月•人。 四、有关要求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于2024年7月份开始执行。 2、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社会救助标准提标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保障工作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