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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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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503-00080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31 发布日期: 2025-03-3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503-00080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31
发布日期: 2025-03-31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14:45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348号)文件,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86.49万元,用于开展绩溪县家朋乡万莲水村里莲坑滑坡、绩溪县瀛洲镇燎原村岭里组崩塌、绩溪县金沙镇38号桥村河西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区域绩效目标:完成绩溪县瀛洲镇燎原村岭里组崩塌、绩溪县金沙镇38号桥村河西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范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绩溪县家朋乡万莲水村里莲坑滑坡等三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共投入资金386.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目前按照工程实施现状和合同约定,已支付三个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预算编制、监理、施工、土地流转等费用共计约338.73万元,资金拨付进度符合《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自然资规〔2022〕5号)的要求。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科学进行分配,且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资金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未出现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及绩效评价,资金支出责任履行规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12月9日-10日,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绩溪县家朋乡万莲水村里莲坑滑坡、绩溪县瀛洲镇燎原村岭里组崩塌、绩溪县金沙镇38号桥村河西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了验收,通过竣工验收。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3处,实际完成3处。

质量指标:治理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工程治理完成时限2024年12月,三个地灾治理工程实际于2024年12月底通过验收。

成本指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费用386.49万元,实际完成386.49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实现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覆盖率实现100%;工程治理项目保护财产实现37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地质灾害“三查”覆盖率实现100%;地质灾害隐患管控率实现100%;工程治理项目保护人数实现≥100人。

生态效益指标:工程完工与生态环境协调一致,生态可持续发展实现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实现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群众满意度实现≥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实施并完成绩溪县家朋乡万莲水村里莲坑滑坡、绩溪县瀛洲镇燎原村岭里组崩塌、绩溪县金沙镇38号桥村河西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竣工验收。中央财政下达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386.49万元,按照工程实施进展和合同约定,已支付三个地灾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预算编制、监理、施工、土地流转等费用共计约338.73万元,资金拨付进度符合《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自然资规〔2022〕5号)的要求。

目前,三个地灾治理工程基本完成审计工作,下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审计公司加快出具审计报告,预计于2025年3月上旬将结余资金拨付完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工程治理,提升了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通过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没有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