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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502-00013 组配分类: 征收公告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绩征地告〔2025〕2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3 发布日期: 2025-02-13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502-00013
组配分类: 征收公告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绩征地告〔2025〕2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3
发布日期: 2025-02-13
绩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绩征地告〔2025〕2号
发布时间:2025-02-13 17:19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年1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关于S346荆州至伏岭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5〕47号),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57.6395公顷(864.592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伏岭镇成功村合庄组、岭前组,伏岭镇胡家村三组,伏岭镇西川村桐坑组,家朋乡尚村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松木岭组、水屋组、鱼龙山组,荆州乡方家湾村方一组、方二组、栗川组、孙家组、霞间组,荆州乡九华村麻叶岭组、三亩丘组、王仙庄组、坞口组、月形凸组、庄子组,荆州乡上胡家村一组、二组、三组、六组、八组、九组、十一组、东山组、柯子山组、里坞组、石桥头组、铁坞组、外坞组,荆州乡下胡家村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范围内。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面积57.6395公顷864.5925亩),其中:农用地56.1038公顷841.5570亩),含耕地5.1315公顷76.9725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1.1235公顷16.8525亩);未利用地0.4122公顷6.1830亩)。具体现状如下:

单位:公顷

项目名称

被征地村组

面积

其中:

农用地

其中

耕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S346荆州至伏岭段改建工程项目

伏岭镇成功村合庄组

4.1422

4.1383

0.1667

0.0002

0.0037

伏岭镇成功村岭前组

1.3381

1.3381

0.0017

 

 

伏岭镇成功村村集体

0.0532

0.0532

0.0275

 

 

伏岭镇胡家村三组

2.9554

2.9456

 

 

0.0098

伏岭镇胡家村村集体

0.0138

0.0138

 

 

 

伏岭镇西川村桐坑组

8.0226

7.9604

 

 

0.0622

伏岭镇西川村村集体

0.0077

0.0077

 

 

 

家朋乡尚村村一组

0.4649

0.4649

 

 

 

家朋乡尚村村二组

0.6954

0.6954

 

 

 

家朋乡尚村村三组

0.2140

0.2140

 

 

 

家朋乡尚村村四组

0.5197

0.5197

 

 

 

家朋乡尚村村五组

1.2575

1.2575

 

 

 

家朋乡尚村村松木岭组

0.7640

0.7640

 

 

 

家朋乡尚村村水屋组

1.5240

1.5240

 

 

 

家朋乡尚村村鱼龙山组

2.8888

2.8888

 

 

 

家朋乡尚村村村集体

4.3750

4.3750

 

 

 

荆州乡方家湾方一组

1.3837

1.3833

0.4639

 

0.0004

荆州乡方家湾方二组

0.3474

0.3474

0.3452

 

 

荆州乡方家湾栗川组

0.6383

0.5406

0.0027

0.0977

 

荆州乡方家湾孙家组

3.2890

3.2287

0.0254

 

0.0603

荆州乡方家湾霞间组

4.0392

4.0376

 

 

0.0016

荆州乡方家湾村集体

1.7303

1.4313

0.1446

0.1153

0.1837

荆州乡九华村麻叶岭组

0.6743

0.6553

0.0027

0.0190

 

荆州乡九华村三亩丘组

0.2368

0.2236

 

 

0.0132

荆州乡九华村王仙庄组

1.2587

1.2587

 

 

 

荆州乡九华村坞口组

1.8068

1.7781

0.2282

0.0287

 

荆州乡九华村月形凸组

1.0327

0.9913

0.0042

0.0252

0.0162

荆州乡九华村庄子组

0.7601

0.7601

 

 

 

荆州乡九华村村集体

1.1665

0.9091

0.0307

0.2529

0.0045

荆州乡上胡家村一组

0.3291

0.3291

0.3231

 

 

荆州乡上胡家村二组

0.0907

0.0907

0.0898

 

 

荆州乡上胡家村三组

0.7442

0.7442

0.0042

 

 

荆州乡上胡家村六组

0.5212

0.5022

0.1998

0.0190

 

荆州乡上胡家村八组

0.3564

0.2848

0.2714

0.0716

 

荆州乡上胡家村九组

0.6675

0.6675

0.6203

 

 

荆州乡上胡家村十一组

0.1406

0.1406

0.1146

 

 

荆州乡上胡家村东山组

0.0079

0.0006

0.0006

0.0073

 

荆州乡上胡家村柯子山组

0.7668

0.5927

0.4386

0.1741

 

荆州乡上胡家村里坞组

0.0926

0.0876

0.0749

 

0.0050

荆州乡上胡家村石桥头组

0.1530

0.1515

0.1321

 

0.0015

荆州乡上胡家村铁坞组

0.1622

0.1370

0.1370

0.0252

 

荆州乡上胡家村外坞组

0.3871

0.2732

0.2706

0.0735

0.0404

荆州乡上胡家村村集体

0.6099

0.4671

0.0194

0.1332

0.0096

荆州乡下胡家村二组

0.4757

0.4619

0.0011

0.0138

 

荆州乡下胡家村三组

0.8781

0.8740

0.3090

0.0040

0.0001

荆州乡下胡家村四组

0.6571

0.6571

0.1315

 

 

荆州乡下胡家村五组

0.5369

0.5369

0.0899

 

 

荆州乡下胡家村六组

0.6599

0.6599

0.3074

 

 

荆州乡下胡家村七组

0.2169

0.1592

0.1463

0.0577

 

荆州乡下胡家村村集体

1.5856

1.5805

0.0064

0.0051

 

二、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绩溪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伏岭镇人民政府、家朋乡人民政府、荆州乡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征收。

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按照《绩溪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绩征补安置〔2024〕6号)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补偿安置费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将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支付给其所有权人,将搬迁、临时安置费用支付给搬迁人、被安置人。

对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绩溪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等,在2025年2月26日前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送达土地使用权人,并按照决定内容进行补偿。

绩溪县人民政府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绩政〔2024〕20号)等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30日内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属证书移交给绩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联系电话:8173142)。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据征地批准文件等,报绩溪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告后,集中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的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对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但拒不按协议约定腾退的,绩溪县人民政府将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

三、公告期限和救济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伏岭镇成功村合庄组、岭前组,伏岭镇胡家村三组,伏岭镇西川村桐坑组,家朋乡尚村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松木岭组、水屋组、鱼龙山组,荆州乡方家湾村方一组、方二组、栗川组、孙家组、霞间组,荆州乡九华村麻叶岭组、三亩丘组、王仙庄组、坞口组、月形凸组、庄子组,荆州乡上胡家村一组、二组、三组、六组、八组、九组、十一组、东山组、柯子山组、里坞组、石桥头组、铁坞组、外坞组,荆州乡下胡家村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发布,并在绩溪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jx.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批复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绩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周欢,联系方式:8159159)

 

附:S346荆州至伏岭段改建工程项目范围图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