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绩溪县半专业防扑火力量跨乡镇调用原则
实施跨乡镇增援扑火,原则上以各乡镇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和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人武部和武警部队等扑火力量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
一、伏岭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伏岭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扬溪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瀛洲镇、扬溪镇、金沙镇、家朋乡、荆州乡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二、瀛洲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瀛洲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扬溪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伏岭镇、扬溪镇、华阳镇、临溪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三、华阳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华阳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扬溪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瀛洲镇、扬溪镇、板桥头乡、长安镇、临溪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四、扬溪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扬溪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扬溪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华阳镇、瀛洲镇、伏岭镇、金沙镇、板桥头乡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五、板桥头乡: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板桥头乡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镇头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华阳镇、长安镇、扬溪镇、金沙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六、金沙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金沙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扬溪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板桥头乡、扬溪镇、伏岭镇、家朋乡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七、家朋乡: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家朋乡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扬溪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金沙镇、伏岭镇、荆州乡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八、荆州乡: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荆州乡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扬溪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家朋乡、伏岭镇、金沙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九、临溪镇:发生森林火灾时,临溪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镇头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华阳镇、长安镇、瀛洲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十、长安镇:发生森林火灾时,长安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镇头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华阳镇、上庄镇、临溪镇、板桥头乡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十一、上庄镇:发生森林火灾时,上庄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镇头林场中队)为第二梯队,长安镇、临溪镇、华阳镇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各区域增援梯队顺序和范围可视情进行调整。
附件2
绩溪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县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森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臵有关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由县卫健委牵头,县科技商务工信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
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转运救治伤员、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灾区、安置点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爆发流行。
四、火灾监测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监测预警。
五、通信保障组。由县科技商务工信局牵头,县应急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协调做好指挥机构在灾区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灾害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市应急厅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导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
六、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保障。
七、民兵武警工作组。由县人武部牵头,县应急局、武警宣城支队执勤二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建立军地协同对接渠道,参加军地联合指挥,加强现地协调指导。
八、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九、灾情评估组。由县林业局牵头,县应急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十、群众生活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粮储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抢修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臵、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十一、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火场前线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县领导同志在灾区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