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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412-00025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3 发布日期: 2024-12-13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412-00025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3
发布日期: 2024-12-13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14:32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4、依法承担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5、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宣城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规定范围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指导非公党建及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7、承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服务。

8、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12、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4、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17、指导乡镇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

19、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

绩溪县扬之南路288号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四、联系电话:

0563—8158958

 

五、邮政编码:

24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