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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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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411-00002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统管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2 发布日期: 2024-11-1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411-00002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统管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2
发布日期: 2024-11-12
《绩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统管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11-12 08:35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为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24小时稳定供水,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意见》、《安徽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实际,起草了《绩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统管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送审稿)》)。7月5日完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初稿编写工作;78日至715日征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送审稿)》共有八大部分。依次是指导思想、实施目标、实施范围、统管模式、人员落实、管理职责、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总体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体制机制,确保到2025年,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5%,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8%,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95%,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57.5%,县域农村供水统一运营人口比例97.5%,实现城乡供水县域统管。

重点举措:全县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包含县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的工程管理模式,确定由绩溪县产投公司对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工程实行统一运行管理。县产投公司开展相关农村饮用水工程的运行管护任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集体和产投公司开展相关供水运行管理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委开展行业监管工作。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