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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358579117C/202410-0007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绩溪星智网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8 发布日期: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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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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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绩溪星智网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8
发布日期: 2024-10-28
绩溪星智网咖
发布时间:2024-10-28 00:00 来源:县文旅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绩﹞文综罚字﹝2024﹞10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事由2024年9月29日16时33分至2024年9月29日16时46分绩溪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方宏斌(12120521012)、邵芳菲(12120521019)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环城路33号的绩溪县星智网咖进行检查现场实际有19台机器正在运行经查阅总机服务器发现该网咖内“翔天净网”软件处于异常状态“翔天净网”软件显示现场所有在线机器均为离线状态。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做出如下处理:1、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2、制作编号为(绩)文综检字﹝2024﹞21号的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负责人吴俊彬见证检查全过程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9月30日本机关批准立案。10月9日对当事人吴俊彬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10月15日本案调查终结。绩溪县星智网咖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规定。
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绩溪星智网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4MA2TNXU70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28
处罚机关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绩溪县广播电视局、绩溪县文物局)
地方编码341824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