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参加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商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14:58
来源: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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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跟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流通〔2024〕86号)、《关于做好宣城市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宣商〔2024〕71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做好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现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商户报名参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商户须具备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本细则适用补贴产品销售、在安徽省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家电及家装厨卫类产品大卖场管理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加活动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
2.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收旧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具备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愿意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5.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能够通过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规范处置回收的废旧家电、废旧家装厨卫等产品。
8.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销售假货、以次充好,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9.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制作和张贴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有关情况。
10.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补贴商品范围
1.家电类产品:2 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 8 类。
2.家装厨卫(智能家居)类产品:2 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净水机、洗碗机、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智能花洒、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干衣机、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智能床垫等12类。
3.电动自行车
三、参与商户报名须提供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并盖章)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宣城市内实体门店照片、门店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3.2023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后同)及2024年以来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月度财务报表。
4.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免税证明;2024年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纳税申报表。
5.商户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证明。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7.废旧家电回收、废旧家装厨卫等产品回收资质证明:参与商户自行处理的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委托第三方处理的提供与第三方企业签订的回收协议、第三方企业相关回收资质证明。
8.参与商户汇总表、商品清单。
9.参与商户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10月31日
五、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行政办公中心B402室(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咨询电话:8156309
附件1:参与商户商品清单
附件2:参与商户汇总表
附件3:参与商户承诺书
附件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报备表
附件5: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品报备表
附件6: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