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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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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409-0009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开展城区拟命名道路征名活动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30 发布日期: 2024-09-3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409-0009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开展城区拟命名道路征名活动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30
发布日期: 2024-09-30
关于开展城区拟命名道路征名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6:30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命名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弘扬新时代地名文化特色和挖掘地名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味,方便社会往来,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根据新修订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绩溪县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地名命名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城区拟命名道路名称,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名的道路范围

城区规划区拟命名道路共40条,详细情况可查看绩溪县城区规划区拟命名道路一览表(附件1)和绩溪县中心城区路网图。

二、征名规定

道路名称由“专名+通名”组成,通名为“大道、路、街、巷”,如“来苏路”,“来苏”为专名,“路”为通名。专名命名应遵循如下规定:

1.着重体现绩溪山水和人文特色,富有年代感“历史地名”予以采用;

2.地名用词规范,含义健康,避免使用生僻字;

3.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业名称或商标名称作地名,不以超县域范围的地理实体、行政区划名称作地名;

4.不得与城区已命名道路名称重名,并避免同音。

三、征名要求

此次征名活动应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丰富、展示特色、好找好记、方便管理”总要求,专名采词应反映所处区域的自然地理、历史、人文、时代特点,彰显徽文化和“和美绩溪”内涵,所选语词用词优美、含义高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征集拟命名道路名称应详细说明的来历含义,其命名文化依据、文化元素应准确、详实,为公众认同。

四、具体事项

(一)征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18时(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二)投稿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填写《城区道路名称征集表》(附件2),来稿请在信封或者邮件主题栏注明“道路名称征集”,

邮寄地址: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1333号绩溪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邮政编码:245300

电子邮箱:mzjswg1@163.com

联系电话:0563-8155973

五、评选办法

此次活动由绩溪县民政局承办。收集和汇总投稿资料后,将组织地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名称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最终确定的道路名称将在绩溪政府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六、注意事项

希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城区拟命名道路名称征集活动。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绩溪县民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