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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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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78A/202409-00039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19 发布日期: 2024-09-1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78A/202409-00039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19
发布日期: 2024-09-19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19 10:08 来源: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吕美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改造后的小区,符合条件的由社区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强化党建引领,把建立居民自治组织作为老旧小区管理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以小区组织建设为核心,增设社区服务点、物业用房、公共卫生间等便民设施,切实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质量。

对零散小区或难以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等暂不能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由社区组建物管会进行管理,强化居民住户的主体性,鼓励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等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业主自治管理能力。

下一步我镇各社区将常态化开展对小区治理成员履职培训,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短视频、宣传单、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绩溪县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升居民的知晓度、参与度。

 

 

联系人:汪业稳

联系电话:0563-816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