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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6634/202408-00095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长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主动回应】第六期绩问绩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30 发布日期: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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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长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主动回应】第六期绩问绩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30
发布日期: 2024-08-30
【主动回应】第六期绩问绩答
发布时间:2024-08-30 11:34 来源:长安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网友留言1:在异地生育小孩,怎么报销生育费用?

县医保局回复:网友您好!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均实行定额补助。职工医保定额补助标准:顺产20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产前检查400元;城乡居民定额补助标准:800元,2024年8月1日之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政策调整,具体补助标准为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2、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应在分娩前向参保地医保部门备案,参保人员可以线上进行备案或电话备案,备案后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可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就诊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的可将生育医疗费用材料带回参保地医保窗口进行手工零星报销。3、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产假休满后可以申领生育津贴。4、建议新生儿出生满90天内即时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感谢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需了解更多医保政策,请详询绩溪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563-8163414。 

网友留言2: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吗,在哪报名?

团县委回复:同学您好!绩溪县发布的暑期社会实践岗位和活动内容可在“实践青春 扬帆宣城”小程序查询或者致电团县委公开联系电话0563-8151587。凡是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同学均可在实践单位或者团县委开具相关实践证明。最后欢迎您积极参与绩溪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网友留言3:请问我县关于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以上老人,政府有生活补贴吗?

县民政局回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是否有政府生活补贴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凡绩溪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享受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45元;二级为90-98周岁,每人每月50元;三级为99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2023年4月前,我县高龄津贴实行的是即申即享,即到龄的高龄老人每年需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复核,审核无误、材料齐全的享受高龄津贴,一年拨付一次当年高龄津贴资金。2023年4月前,高龄津贴政策为即申即享,未申请的不再予以补发。2023年4月我县在全省率先实施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我县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需申请,县民政局经数据比对核实后,按月发放高龄津贴。2023年4月后如因户籍迁入、数据比对失误等各方面原因造成漏发的,均可补发。谢谢您对我县老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如您有咨询的问题,请您致电县民政局:0563-8151821、0563-816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