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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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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408-0000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宣城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2 发布日期: 2024-08-0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408-0000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宣城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2
发布日期: 2024-08-02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宣城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09:31 来源:绩溪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4〕10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2024年度全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 职称推荐工作。根据职称管理权限,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开具委托评审函时,应注明事业单位空岗数。

2、申报职称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员必须符合《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根据《宣城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量化标准(试行)》进行量化评审。以上申报条件和评审量化标准可在宣城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或宣城市林业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3、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 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 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民营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员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自由职业者可通过托管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职称评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承担兜底服务责任。

二、申报任职资格理论测试报名

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采用评审和理论测试相结合办法进行,申报者须参加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中级专业知识理论测试。

1、考试报名: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于8月15日前将参加 考试人员名单报市林业局办公室(每人交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考试费用100元)。

2、考试内容:见《2024年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专业知识理论测试复习题》(请在宣城市林业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3、考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另 行通知)进行,参考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2023年度已参加考试评审未通过的,成绩2024年度继 续有效,也可申请参加2024年度理论测试,按得分高的一次计入评审总分。

三、申报程序

2024年度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部分材料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 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85日至9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人社局、林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2. 申报流程: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网首页,点击“专题专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须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3. 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 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 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可另报送纸质材料。

(1)业绩条件、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员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条件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命名为“篇名作者 发表日期”,需上传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页、刊页号、正文 页等。论文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须上传需 要查重的Word版本电子版,由本评委会进行统一查重。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注册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导入。

(3)主持或参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注册证书、批件、研究报告和单位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多人共同完成的,需提供有关印证材料证明本人所承担的部分和发挥的作用。承担完成的课题(科研项目),附课题(科研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计划任务和项目(成果)结项鉴定材料。取得的专利应与其专业或从事的岗位工作相关,并提供专利申报过程的有关材料或证明,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需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 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线下材料报送

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附《2024年度申报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报)一式2份。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交本评委会受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审核同意后评审。

4.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9月6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市林业局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洪旭星,联系电话:0563-3022719,联系地址:宣城市螯峰中路51号。

四、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2024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以近五年业绩为主。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职称的,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限,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关于论文、著作材料。论文、著作材料要与所从事专业相关。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电子期 刊、增刊、副刊、年刊、论文集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等情况,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

(三)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 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职称,只需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关于破格申报评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确实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直接申报职称。破格申报人员于8月30日上午9:00,自带已发表的所有论文、业绩材料、同行专家推荐材料等,到市林业局参加书面答辩,并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五)关于民营企业申报职称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进一步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 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六)关于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 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 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 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关于委托评审函。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各 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八)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 )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九)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 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申报 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有关单 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 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林业中评委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宣城林业信息网公示公 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申报审核简易流程

2. 《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宣 城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量化标准(试行)》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7.2024年度申报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资格人员情况一览

 

                                                                                               宣城市林业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