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报送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县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党建引领强思想,政治机关建设走深走实。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半年开展党组会学习1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7次、主题党日集中学习6次,邀请党校老师授课1次,党组成员讲党课2次。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相关规定,强化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分析,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筑牢底线防线。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会议,确保党纪学习教育稳步开局。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综合运用集体学、个人学、读书班、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坚持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Ⅱ》警示教育片、通报宣城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来安县、繁昌区五经普统计违纪违法等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检视剖析、交流研讨,促使党员干部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三是以品牌深化为载体,抓实支部建设。坚持党务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深化“统心向党
数绘绩溪”党建品牌建设为契机,通过“七化”党建工作法加强支部建设,实现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互促互融、共同进展,更好地发挥“经济发展晴雨表、领导决策参谋部、社会公众信息窗”的统计职能作用;与市统计局、市调查队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活动,进一步凝聚党建合力,探索党建、业务工作新思路;开展红色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泾县云岭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和新四军军部旧址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的主题党日,传承红色基因;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宣传教育电影《李夏•在路上》,通过时代楷模的英雄事迹激励党员干部向身边榜样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上半年,局支部被县直工委授予“标准化示范党支部”,1名年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
(二)把准脉搏强担当,经济普查摸准摸全。一是全面完成普查登记。根据上级普查机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对全县178户一套表单位、3173户非一套表单位和489户抽样个体户的普查登记。二是持续开展查遗补漏。充分利用税务、市监等部门数据,开展查遗补漏工作,推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五经普登记数据的核实改错工作,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易错易漏指标进行重新核实;组织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经济指标进行比对,及时对漏报错报数据进行修改,补报单位5户。三是坚持落实边审边改。针对国家、省、市反馈的各类报错信息,我县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核实修改工作,共核实修改省、市下发查询单位逾400户,同时充分利用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资料强化数据审核工作,进一步核实修正普查数据。四是顺利通过质量验收。按省、市经普办要求,5月10日起,组织各乡镇普查业务骨干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共完成5个普查小区(1个个体户抽样小区、4个单位抽样小区)的质量检查工作,共检查单位167户,个体户27户,未发现单位漏登错登等问题,数据质量符合要求,省、市普查质量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认真做好国家质量抽查准备工作,组织各普查小区完成普查对象填报数据佐证、普查工作日志等材料整理,县经普办牵头各乡镇、县经开区分片包保实地检查督导,确保做好国务院经普办事后质量抽查准备工作。
(三)持之以恒强监督,数据质量提高提升。一是完成立行立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绩溪国家统计督察有关问题立行立改工作,通过全面学习、自查自纠、强化监督等举措开展立行立改工作,对271个企业(项目)进行了全面核实,完成了立行立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二是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国家常规统计督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各项整改工作职责。对照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常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中指出的4方面13个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把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目前限期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其他长期坚持任务正在全力推进。三是强化统计监督。完善常态化学法机制,积极推进统计法治“第一讲”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纳入全年统计法治学习重点,落实会前学法机制。上半年开展会前学法20余次;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向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和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发放《宣城市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警示教育读本》100余本;邀请宣城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琪来我县开展统计法治警示教育巡讲1次;坚持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将统计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引导全县领导干部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统计数据造假的极端危害性,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全面提高全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意识和能力。5月27日,在全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律法规课,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作法治宣传视频《严守保密规定
保护数据安全》,广泛宣传统计法治;建立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统计协作配合机制,印发《绩溪县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统计协作联动办法》,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专业统计工作的协作联动。四是全面自查自纠。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借调度经济运行之名行“调度数据”之实情况、代填代报、违法干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对2024年1-4月份工业总产值、本年完成投资、商品销售额等重点指标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共完成68个在库投资项目、10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家限上商贸企业、13家房地产企业和31家建筑业企业的数据核查工作。上半年,我局被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队评为2023年度县(市、区)统计局国家调查业务优秀单位,1名同志获绩溪县2023 年高质量实施“四大行动”暨“六个年”建设先进个人。
(四)务实笃行强落实,业务工作做深做细。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宣城市统计局推广“统计信用”赋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工作保密制度》《统计人员考核制度》《统计法治宣传制度》等七项制度,规范统计工作开展。二是优化人员配备。进一步优化县局统计人员的配备,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新增2名行政编制,通过人才引进招录2名工作人员,强化统计力量,并组织3名符合参考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参加考试,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人员队伍。三是强化能力提升。通过“线上+实战”培训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能力,结合年报、五经普等工作密集开展实战培训,共培训20余次约700人次;依托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创建2024年度绩溪县统计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培训,提升全县统计人员能力水平。同时,继续开展首席统计员和住户调查员到县统计局跟班学习,不断提升统计人员能统善统的履职能力。上半年,我局被授予 2023年度宣城市项目建设先进集体,1名同志获2023年宣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
(五)守正创新强实效,统计服务提标提质。一是多举措提升统计分析能力。创新开展“我讲我专业”、“我说我数据”,实现常规统计调查数据分析与专业岗位大练兵深度融合;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全市统计建模培训班培训,辐射带动年轻干部调查研究能力快速提升;持续依托开展全县统计分析大赛和重点课题研究为契机,建立“新老融合、专业联合、内外聚合”研究机制,以实战提升统计分析能力。二是多维度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做好数据分析解读,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上半年,撰写工作信息和统计分析110余篇,其中市内网采用92篇,《中国信息报》采用1篇,1篇约稿信息市政府办采用并推荐至省政府办和国办,2篇信息被县委办《绩溪信息》采用,5篇统计分析被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三是多角度提升服务企业效率。持续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上半年走访服务企业173户,为企业统计解决30个问题;扎实开展靠前指导,通过实地帮助准规模企业收集纳统资料,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企业(项目)应统尽统、应统必统,上半年成功申报“四上企业”22个,投资项目65个。
回顾半年工作,我局虽然在落实具体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经梳理仍存在不少的短板和弱项。一是统计执法人员较少。全县统计机构现有统计执法人员不符合执法人数要求;二是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压力传导不够。虽然县委、县政府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但从2月份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来看,仍有少数单位的相关人员认识不够、了解不到位,说明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压力传导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2024年下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县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机关工作部署,锚定“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不动摇,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贡献统计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思想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规党纪,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与担当,自觉将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和行动,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严格执行,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一体推进,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深化“统心向党
数绘绩溪”党建品牌建设,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作为统计干部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实的统计干部队伍。
(二)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广“统计信用”赋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配强县乡统计力量,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二是加强统计培训指导。继[1] [2] 续开展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加强对企业靠前服务。在深化对乡镇统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部门、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三是加强部门统计工作。依法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部门统计作用,指导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构建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大统计格局。
(三)强化源头管控,提高数据质量。一是抓好源头数据质量。加强数据生产全流程监管,落实落细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一套表”开网期间“即报即审”工作机制,加大数据上报期间随报随审力度和异常数据查询力度,强化源头数据把关。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与发改委、科技商务工信局、住建局、税务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部门行政数据、历史数据,加强数据逻辑性、匹配性审核分析,全面提高基层统计数据真实性。三是严把入退库质量关。推动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进一步加强入退库管理,严把“入退库”审核关,加强申报材料核实把关,常态化做好集中开工、双招双引等重点项目的施工现场核实,确保入库项目质量。
(四)强化统计监督,推进依法治统。一是严格落实统计监督制度文件。持续开展《统计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落实,推动省、市贯彻文件举措落地落实,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二是切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聚焦常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重点,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进一步压实统计工作责任。继续抓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后半篇文章,着力巩固专项治理成效。认真做好迎接省统计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持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零容忍”。
(五)继续做好五经普后续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审核把关,继续配合做好上报数据的比对、核查工作,积极配合国家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五经普“两员”的经费落实,抓好“五经普”工作总结和数据的开发应用等后续工作,确保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