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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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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405-00020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新闻发布制度】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405-00020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新闻发布制度】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新闻发布制度】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24 10:47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充分促进我局信息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必须坚持准确、及时、严肃、客观、真实的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地点为四楼会议室。

第五条 新闻发布会以“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

第六条 新闻发布前将发布的事项、内容、新闻发布稿报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

第七条 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举办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第八条 凡举办新闻发布会,应按照下列规定,严明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涉及我局综合性情况的政府信息新闻发布,经我局领导同意后,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并组织实施;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严肃新闻发布纪律。对擅自对外发布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