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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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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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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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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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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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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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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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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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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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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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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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法律援助条例》及时承担或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低)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索取、收受受援人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高)
3、在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中)
4、因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或纠纷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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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
1中
2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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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中央、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指派。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公开申请条件和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工作监督,落实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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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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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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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的异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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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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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低)
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中)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高)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高)
5.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高)
6.擅自设定行政许可或者仍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的。(中)
7.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高)
8.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高)
9.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高)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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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
3中
1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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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习。
2、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异议审查工作流程规定。
3、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认真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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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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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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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设立、变更登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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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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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低)
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中)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高)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高)
5.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高)
6.擅自设定行政许可或者仍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的。(中)
7.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高)
8.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高)
9.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高)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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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
3中
1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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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和流程。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公开申请条件和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工作监督,落实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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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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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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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免职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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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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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低)
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中)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高)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高)
5.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高)
6.擅自设定行政许可或者仍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的。(中)
7.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高)
8.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高)
9.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高)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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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
3中
1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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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和流程。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公开申请条件和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工作监督,落实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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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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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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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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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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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低)
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中)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高)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高)
5.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高)
6.擅自设定行政许可或者仍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的。(中)
7.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高)
8.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高)
9.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高)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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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
3中
1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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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规政策,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备案关
2.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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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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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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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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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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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2、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给予处罚的(低);
3、 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低);
4、 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5、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的(高);
6、 因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7、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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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
1中
4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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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2、加强《行政处罚法》、《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4、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工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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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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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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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等二十种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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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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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投诉举报事项久拖不办的(低);
2.查处进程中故意瞒报、少报违法事实(低);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低);
5.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7.因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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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
1中
5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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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监管,杜绝瞒报,保证违法必查。
2.加强《行政处罚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3.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教育监管和政策法规学习,提高服务意识、依法执业。
4.廉洁自律,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工作公开力度,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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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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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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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等十一种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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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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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低);
2、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给予处罚的(低);
3、 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低);
4、 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低);
5、 因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高);
6、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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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
1中
4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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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2、 加强《行政处罚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行政处罚规定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坚定信念,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
4、 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加强工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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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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