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2024 年 4 月 26 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胡康勤同志任县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委办(县档案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俞宏弋同志任县委办(县档案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文婷同志任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胡婷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组长,免去其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信息技术室)主任职务;
汪全翔同志任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免去其县卫健委党组成员职务;
严文宏同志挂任县委党校副校长(挂职一年);
王剑同志任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其瀛洲镇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法委员职务;
周志宇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胡承斌同志任县财政局党委委员;
代晓楠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宋晓榴同志兼任县医院党委书记;
高玉明同志兼任县中医院党总支书记;
汪尊芳同志任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
章舟同志任县统计局党组成员;邵莹同志任县医保局党组成员;
葛永盛同志任县龙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程魏魏同志任上庄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免去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组长职务;
唐斌同志任板桥头乡党委委员;
杨帆同志任板桥头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胡立青同志任扬溪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免去其荆州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章驰哲同志任家朋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华阳镇党委委员职务;
冯敏华同志兼任瀛洲镇党委政法委员;
吴国杰同志任瀛洲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县发改委党组成员职务;
程鹏同志任金沙镇党委委员;
杨成旭同志任荆州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免去刘云娥同志的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免去郑建生同志的县委巡察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永兵同志的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吴岚同志的县委党校校务委员、副校长职务;
免去唐海来同志的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档案馆)副主任(副馆长)职务;
免去王晖同志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叶新民同志的县农水局党组成员、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向红同志的县卫健委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冯伟同志的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叶晓萍同志的县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谢云华同志的县医保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胡斌同志的上庄镇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法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