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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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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401-00139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板桥头乡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法定公告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0 发布日期: 2024-01-3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401-00139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板桥头乡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法定公告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0
发布日期: 2024-01-30
板桥头乡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法定公告情况
发布时间:2024-01-30 11:20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绩溪县2023年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绩溪县2023年第十八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土地的机关、文号、时间和批准用途

1.批准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皖政地宣〔2024〕3号、皖政地宣〔2024〕4号;

3.批准时间:2024年1月27日;

4.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1.所有权人:华阳镇溪马村、五龙社区,扬溪镇扬溪村,板桥头乡庙山村,家朋乡家朋村,伏岭镇北村村、水村村、江南村;

2.位置:华阳镇溪马村、五龙社区,扬溪镇扬溪村,板桥头乡庙山村,家朋乡家朋村,伏岭镇北村村、水村村、江南村境内,具体位置见勘测定界图;

3.地类、面积:华阳镇溪马村、五龙社区,扬溪镇扬溪村,板桥头乡庙山村,家朋乡家朋村,伏岭镇北村村、水村村、江南村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1761公顷,其中农用地1.1761公顷(耕地0.081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2022年12月1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等规定执行。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绩溪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2020〕24号)文件执行。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绩政办〔2010〕68号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对被征收土地正式实施征收,临时抢栽、抢种的青苗、苗木,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及其他临时改变土地用途的,一律不予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