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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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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404-00089 组配分类: 工作规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老有所学行动 2024年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发布日期: 2024-04-0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404-00089
组配分类: 工作规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老有所学行动 2024年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发布日期: 2024-04-08
绩溪县老有所学行动 2024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8 17:11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年度目标

2024年,全县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 1.53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15万人左右)。

二、推进举措

(一)持续扩容增量。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二)抓好城乡统筹。优化绩溪县老年大学(学校)资源供给结构,以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为重点,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社区、村庄和养老机构等倾斜延伸。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乡村农家书屋、乡村新时代文明创建站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三)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绩溪县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依托绩溪县老年大学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四)推进智慧教学。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依托省市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省市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完善绩溪县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

(五)规范办学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老年学校(教学点)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乡镇对照老年示范学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争创省级老年教育示范校,培育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学校(教学点)。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经费投入。公办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规范举办老年学校。

(三)强化师资保障。鼓励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积极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大学生到老年大学(学校)任职。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8日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扩大参与学习规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1.53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15万人左右)。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老干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老干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宣城开放大学绩溪电大、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通过改建一批、扩容一批、新设一批、网办一批,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县教体局牵头,县老干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党校、县委老干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徽州学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绩溪县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党校、县卫健委、县老干局、徽州学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依托省市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省市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完善绩溪县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

县教体局牵头,徽州学校、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老干局、县电大、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争创省级老年教育示范校。

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学校。

县教体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国资委、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积极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大学生到老年大学(学校)任职。

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徽州学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公办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财政局牵头,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