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诚信履约,推动重点项目建设。2024年3月21日,我局对全县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项目
本次共抽查10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绩溪县产业园人才服务配套设施项目EPC、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S346荆白路华阳至绩溪岭凹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绩溪县吴家山小学(暂定名)新建项目EPC、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工程二标段、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X505镇溪路美丽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绩溪县东风等四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绩溪县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老粮食局文旅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绩溪县2023年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登源河龙川—浒里段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安徽省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方家湾水厂建设工程)、绩溪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感染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二、主要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经招标人认可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一致;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约考勤是否合格;
4、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有);
5、招、投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向建设单位了解建设情况,查看施工现场及核实管理人员身份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信用记录。现将现场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绩溪县产业园人才服务配套设施项目EPC
建设单位:绩溪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绩溪县永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合同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不在岗,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岗;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均在岗。
处理情况:鉴于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宣城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处理。
2、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S346荆白路华阳至绩溪岭凹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绩溪县交通运输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监理单位:武汉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合同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均在岗。
3、绩溪县吴家山小学(暂定名)新建项目EPC
建设单位: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施工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金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监理单位: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合同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不在岗,其余关键岗位人员在岗;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监(1人)请假,已履行请假手续,其余关键岗位人员在岗。
处理情况:对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4、城区绿化养护和花卉种植工程二标段
建设单位: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安徽中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合同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项目经理、安全员(1人)不在岗。
处理情况:对安徽中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5、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X505镇溪路美丽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
建设单位:绩溪县交通运输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西长城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振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合同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道路工程师(1人)安全员(1人)不在岗;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均在岗。
处理情况:对山西长城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
6、绩溪县东风等四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施工单位:安徽万旺建设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合同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均在岗。
7、绩溪县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老粮食局文旅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
建设单位:绩溪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徽岭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检查情况:项目合同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均在岗。
8、绩溪县2023年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登源河龙川—浒里段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安徽皖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合同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安全员不在岗,其余关键岗位人员在岗。
处理情况:鉴于安徽皖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宣城市两年内首次发生轻微不良行为,本次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记分处理。
9、安徽省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方家湾水厂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宣城市宛陵湖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瑞科电气有限公司联合体。
检查情况:项目合同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均在岗。
10、绩溪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感染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单位:绩溪县人民医院;施工单位: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建工新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监理单位: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合同签订,已按要求组建项目部,并进行网络考勤。施工单位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请假,有请假手续,其余关键岗位人员在岗;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均在岗。
四、存在问题的处理
上述项目单位(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人员变更,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履行项目标后履约管理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督促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我局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通报。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