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政务公开水平,赢得社会支持,树立部门形象,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制定本制度。
一、开放主体
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是机关各股室。
二、活动时间
每年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三、开放对象
在本县工作、生活、学习且年满 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引进人才、创业者、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网民代表和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
四、组织形式
1.邀请各基层单位分管领导、相关服务对象、社会各界代表走进单位,采取情况汇报、现场观摩、座谈交流、互动答疑、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单位与基层单位和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及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结合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推动等,采取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政令畅通。
五、活动内容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深化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单位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2.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单位作风改进和服务绩效提升。
六、工作要求
坚持简朴、务实、安全的原则,突出重点、聚焦中心,精心设计适合本单位特点的活动载体和平台,逐步扩大开放的范围,拓展开放的途径,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推动单位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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