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广大群众::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宣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宣法发〔2024〕2号)文件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结合绩溪实际,拟定了《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广大群众建议,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县委依法治县办收文员(联系电话:8156069),电子邮箱:jxxyfxzb@163.com。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县十八届三次会议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学比拼、优环境、强招引、攻项目”,统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一体推进法治绩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动绩溪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1.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
2.举办法治能力专题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坛活动。
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党校重点课程,设置专门教学模块,推动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4.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
二、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5.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衔接协同,高质量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6.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走深走实,全面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7.县直各部门持续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应审尽审,应备尽备。
8.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动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9.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强备案审查。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10.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年度工作清单。
11.开展全县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
12.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监督,年内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4.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赋权事项评估,调整优化赋权事项。
15.贯彻落实监察制度机制,深化监察官法实施。
16.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17.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做好涉行政复议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强行政复议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复议申请代收点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调解,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
四、持续推进公正司法
18.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关于深化政法领域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两个任务清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19.落实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落实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畅通优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入额渠道。
20.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分级分类确定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权责。
21.严格落实司法人员违法办案责任标准,完善责任追究的启动、调查、处理程序,推动司法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
22.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配套制度,加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查。
23.落实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改革有关要求,落实民事强制执行法律监督机制,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24.落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改革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惩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落实落细虚假诉讼、恶意“维权”行为的甄别审查标准和惩治措施。
25.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和公益诉讼新要求。
五、持续优化法治社会建设
26.统筹推进全民普法。紧盯“关键少数”,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紧盯特殊群体,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
2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健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促进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发挥地域特色,打造“和”治绩溪调解品牌。
28.推进“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深化“握手言和”调解品牌建设。
29.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
30.推动《宣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在绩溪有效实施,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社区的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31.积极参加“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安徽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和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32.加强典型选树,积极参加202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六、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33.贯彻落实《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行动任务工作落实。
34.对标学习沪苏浙等先发地区,精简办事流程,深化“跨层级一网通办”,大力推行线上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35.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推动扩大行政给付、奖补扶持、税收优惠等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
36.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37.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持续做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
38.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39.推广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应用,集成推出更多高频自助服务事项,深化政银合作,依托银行网点及自助终端,持续推进智能自助服务向基层延伸拓展。
七、持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工作保障
40.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完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健全优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体制机制。
41.制定推进法治建设“三年三步走”行动绩溪县落实方案。
42.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任务举措分工方案》明确任务的有效落实。
43.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委综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44.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推动将法治素养、依法办事能力等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评价指标。
45.严格执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评估办法和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办法,适时开展精准化、“小切口”、“回头看”督察。
46.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县委巡察。
47.落实“民声呼应”工作机制,开展法治建设民声观察活动,实施全县“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
48.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共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法院公正司法。
49.深化“府检联动”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
50.落实加强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关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51.落实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工作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完成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推进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
52.开展执业培训、青年律师训练营等活动,持续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和投诉案件查处,强化律师执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