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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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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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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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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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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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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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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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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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完成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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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检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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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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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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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类检查:1.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被许可人、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2.需采伐林木的,应当检查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3.是否存在以临时使用为名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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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统一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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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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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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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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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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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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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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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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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林草种子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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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用地土地属性;2.承诺践诺情况;3.植物新品种引种授权情况;4.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5.林草种子标签保有及规范填写情况;6.林草种子质量;7.是否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8.是否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有效区域外开展生产经营或设立分支机构;9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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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统一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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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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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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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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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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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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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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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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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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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存在违规收购、存储、加工、销售、运输、利用松木及其产品行为。2.是否存在违规收购、加工、调运、使用其他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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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统一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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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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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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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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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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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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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绩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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