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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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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2403-00103 组配分类: 自愿退出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4年自愿退出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2403-00103
组配分类: 自愿退出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4年自愿退出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0
2024年自愿退出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20 11:31 来源: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押金收据、水电缴清发票等。

二、申请方式流程:公租房租赁期届满,需要自愿退出的,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前30日内向房管中心提交无房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办理退租手续。

三、申请受理机构:绩溪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四、受理地点:河滨路建设大厦2楼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五、咨询电话:0563-8166007

六、监督电话:0563-816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