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绩目标办〔2024〕2号关于印发绩溪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障运维工作方面
1.工作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制度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日常监管方面
1.工作表现。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持续认真完成每次政务公开监测整改工作。
2.监督考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发布有审核、质量有保障,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法定主动公开方面
1.规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绩溪县住建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等文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财政信息公开。推进本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项目。
3.民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动力度,紧紧围绕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加大信息公开。
4.权责职能公开。准确公开本部门简介、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其他办公信息,及时发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权力流程图。
5.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围绕政策主要内容、群众关心要点重点开展深入解读,严格落实解读八要素,讲明讲透政策内涵,但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仍需提升。
6.经济信息公开。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扩大内需,全面及时发布用水用气、建筑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有关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
7.基层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8.其他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方面
1.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备案,保证受理机构联系方式明晰畅通。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流程及时受理答复。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上级要求公开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监督救济五大方面。
3.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了《绩溪县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公开内容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立足单位职责和重点工作,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发布时间的要求把控,确保各栏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