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基层政务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 行政处罚>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401-00038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化妆品监管)(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6 发布日期: 2024-01-26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401-00038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化妆品监管)(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6
发布日期: 2024-01-26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化妆品监管)(二)
发布时间:2024-01-26 15:04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绩市监处罚〔2023316 绩溪县龙川向阳商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绩溪县龙川向阳商店 胡*达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六神冰凉超爽沐浴露2瓶、六神清凉爽肤沐浴露1瓶;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绩溪县建设银行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