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入汛以来,我县发生短时局部强降水6次,共进行4次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共转移安置46户83人,无人员伤亡,暂未接到灾害损失相关情况报告。
二、今年以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工作要点,持续夯实安全基础,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和《2023年度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各个阶段安全生产的决策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分别专题研究安全生产3次,共召开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3次。
3.成立专委会,织密“安全防护网”,印发《绩溪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规则》,成立了14个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业优势,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多部门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严打重罚,形成安全监管执法“威慑力”。
(二)深化专项整治,确保形势稳定
1.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县内化学品储罐区,不断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风险管控;巩固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共开展危化品检查58家次,发现隐患88条,整改完成79条,责令限期整改41起,立案查处3起,罚款14万元;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61家次,发现隐患15条,整改完成15条,立案查处3起,罚款0.5万元;没收烟花爆竹144箱,移交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线索1起。
2.开展非煤矿山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共开展检查复查共计32矿次,查出查出隐患106条,全部整改完毕。立案查处非法违规案件5起,处罚金额共计4万元。
3.扎实开展工贸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我县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情况,要求相关企业针对自身情况建立相关领域工作的详细台账,并结合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应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共组织检查39家次,查出隐患215处,整改完成174处立案处罚4起,处罚金额共计8.2万元。
4.开展重要节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三个狠抓”为抓手,开展岁末年初全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排查并整改一般隐患354个。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已排查出重大隐患46处,已整改26处。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目前已总发现834处隐患,整改659处。积极深入乡镇和部门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发现问题23处,其中立即整改18个,限期整改5个。针对对全县重点旅游景区、重点企业等其他重点场所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督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9条,责成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并由直管部门对2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开展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8个督查组,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4家,发现隐患71处,已整改58处。
5.吸取事故教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项目32个,排查隐患6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对以城区范围内所有汽修汽配经营点为重点的“三合一”场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汽修汽配企业42家,排查出隐患和问题77个。紧盯“厂中厂”、多业态合用场所、建筑工地、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敏感特殊场所,开展全县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监督作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处理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举报件193个,已答复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举报件192个。
(三)细化应急举措,提高工作质效
1.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向全社会公布森林防火期工作指南和防火公开信。强化督查整改,组织全县9个输配电设施运维管理单位和三大通信运营商,以及各乡镇和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座谈,组织开展全县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共排查出火灾隐患12条,已经整改7条。新建森林防火智慧监测平台,在高危森林火险区主要进山入口,安装集摄像、喊话、语音播放及高清云回看功能于一体的智能设备,随时掌握进山人员动态,开展防火警示宣传等,目前已在伏岭镇和瀛洲镇进行试点。
2.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明确了对全县40座小型水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理、巡查责任人。对全县40座在册小型水库开展水库大坝害堤动物排查整治,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15处。修订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培训演练,目前完成预案修订140个,开展培训52场,1228人参训,开展演练26场,796人参演。
3.全方位强化应急准备。强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联合县林业局为县两个专业队伍添置应急处置水带1800米,单兵防护装备、应急感应灯、防护面罩各32套,应急照明20只,更换了对讲机20台。充实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增补县级防汛物资42万元,物资库储备现有编织袋3.25万条,编织布2400m2,桩木6m3,钢管1t,防汛帐篷44顶,救生衣100件,发电机3台套,照明设备8台套,水泵11台套,无人机1架等。
4.扎实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出台了《绩溪县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拟在农房保险年度承包到期后,对各乡镇和承保公司农房保险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明确了考核内容、方式和奖惩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农房保险业务操作,确保农房保险政策落到实处惠及民生。
(四)实化演练宣教,提升应急能力
1.做好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应急演练暨应急救援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以比促教、以比促学、以比促训和以比促改,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器材、科学快速施救。组织开展绩溪县暨荆州乡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组织开展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以演促训,以练备战,强化县、乡、村三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2.做好专项培训工作。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提高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先后组织召开工贸企业火灾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座谈会、工贸纺织行业火灾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座谈会,有效吸取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责任。
3.做好专项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过安全生产“五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夏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内容,鼓励企业员工积极举报身边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咨询300余人次。组织开展安全宣讲活动9场,参与700余人,企业组织事故应急演练3场,参与80人次,参与“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4339人,答题人次62782次。积极开展“5.12”宣传周各项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各类灾害防范知识和自救互救急救基本技能,宣传期间全县共计举办现场宣传活动57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讲156场,累计参与群众共计2万余人。
4.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发动干部群众和护林员宣传防火人数2123人,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一封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讲座等方式,共出动宣传车次2154次,开展进企业、进校园等五进活动356次,悬挂森林防火条幅131条,发送短信、微信提示7762条。印发了2320份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面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朋友发送48500份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
三、2023年工作亮点
(一)探索建立户外探险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偿救援机制
出台《绩溪县户外探险活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绩溪县户外探险活动救援费用追偿暂行办法》,建立有偿救援制度,不断提高公共救援资源利用率,并在一定程度上警示、教育户外探险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增强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全县户外探险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二)探索开展驻企帮扶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和危化品生产企业采取驻点+巡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驻点帮扶,紧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执行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帮助企业理顺安全管理机制,不断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目前正对6家危化品企业开展第二轮驻点,第一轮共提出问题44条、改进建议52条,收到反馈意见3条。
(三)探索开展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对全县正常生产经营的工贸和危化企业进行综合评分,并按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倒闭安全条件较差、隐患较多、风险较高的企业主动通过技改等手段和加大安全投入的方式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在我县推动实施“四大行动”和“六个年”建设中发现一批、培养一批、提升一批优质、高效的安全企业。
(四)出台事故警示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机制,制定印发《绩溪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通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从以往的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排查消除本领域、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
四、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树牢大安全大应急理念,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明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构筑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政治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不断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着力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1.强化危化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推进安徽立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组织开展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作;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进行重新规划布点,做好新一轮换证工作。
2.强化非煤矿山(尾矿库)、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督促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提高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在监管中着重助力企业完善起自我监管自我排查隐患能力,充分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三)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探索实施生态防火工程建设,开展耐火树种选育推广,因地制宜加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和防火道路建设,加快完善重点火险区森林防火应急路网建设、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加强对全县森林防灭火专业、半专业力量,以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村义务扑火队伍的扑火安全和技能培训和装备配备,规范完善管理和保障机制。继续做好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监督工作;做好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持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度汛隐患排查,加强与农水、气象、自规等有关部门协作,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结合以往经验和汛期特点,盯紧汛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责任到人,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合理部署安排安置点建设以及生活救助物资准备工作,确保遭遇险情时拿得出、用得上;完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装备物资配备,加快补齐防汛抗旱应急能力短板,进一步健全防救协同机制;开展防汛演练,汛前完成,要求演练贴近实战;加强汛期期间应急值守备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全力做好应急队伍建设
结合实际,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及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借助省应急信息化平台,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企业应急演练管理。做好应急队伍维护加强,立足现有各乡镇各企业应急队伍现状,通过抽查巡视等方式督促各队伍确保人员在岗,物资充实,训练到位,制度齐全。探索出台社会队伍救援补偿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支持和参与政府应急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六)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生产经营员工的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安全生产参与者的防范意识、提升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能力。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凝聚形成安全生产人人学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