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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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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03Y/202401-00003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2 发布日期: 2024-01-0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03Y/202401-00003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2
发布日期: 2024-01-02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1-02 09:08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确保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绩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绩溪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绩溪县交通运输行业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处置。

  三、工作原则

县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雨雪冰冻灾害及寒潮、冰雹等极端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

四、组织指挥体系

   (一)县局成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办),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成员有局机关各股室负责同志、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局办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

   (二)县领办下设办公室和普通公路保通、道路运输保运等二个专项工作组。

1.县局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局办)为办事机构,承担县局办日常工作,设在局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局安办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并实施县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收集掌握险情、灾情和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情况等;

(3)组织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会商,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应对方案与建议;

(4)协调、监督各相关部门落实县局办工作部署;

(5)组织指导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储备、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队伍建设;

(6)组织指导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2.普通公路保通工作组:负责所辖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管理,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调集普通公路保畅通专业保障队伍和设备设施、物资赶赴现场处置,配合公安交警对灾毁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普通公路及桥涵安全畅通。

3.道路运输保运工作组:根据当地防指的要求,组织应急抢险客货运车辆赶赴现场,运送抢险人员和物资、设备,确保险情发生时在30分钟内拉得出、冲的上。

(三)局属各单位设立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部门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四)建立会商机制,强化预警预测和会商研判,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分析公路保畅通、突发事件应对、联勤联动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应对处置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对接协作,强化巡查管控和应急联动处置。强化桥梁、陡坡、事故多发、易结冰、易积雪路段的执勤值守,在气温低于0度后,对桥梁、涵洞及重点路段加强预警提示,必要时采取24小时看守和交通管制。

五、防范与准备

   (一)应急队伍准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一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建一支普通公路保通应急救援队伍;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建一支道路运输保运应急救援队伍。

   (二)应急物资、设备准备: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抢险设备、物料,并合理配置,登记备案。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储备不少于4台装载机,不少于1台摊铺机,不少于3台挖掘机;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储备不少于5台客车、10台货车。

   (三)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准备:各单位修订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预警响应

针对县直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组织指导加强重要交通道路的巡查、监视,及时发布道路通行预警信息,应急响应期间,为切实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成立由局领导或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的指导组,赴各重要路段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并成立1个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应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应急响应的分级和响应条件

   (一)应急响应的分级

    根据县应急指挥部或市交通运输局启动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三个级别,Ⅰ级为最高级别。

    (二)应急响应的响应条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Ⅲ级应急响应条件。

   1)县应急指挥部或市交通运输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

   2)县应急指挥部或市交通运输局启动级应急响应,但对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影响较大,确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

   3)较大自然灾害性天气可能或已经造成少数县域交通中断的。

   4)较大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对社会或行业稳定中度不利的。

   5)其他需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形。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应急响应条件。

   1)县应急指挥部或市交通运输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

   2)县应急指挥部或市交通运输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但对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影响非常大,确有必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

   3)重大自然灾害性天气可能或已经造成少数县域交通瘫痪的。

   4)重大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对社会或行业稳定非常不利的。

   5)其他需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形。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应急响应条件。

   1)县应急指挥部或市交通运输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

   2)县应急指挥部或市交通运输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但对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影响巨大,确有必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

   3)重大自然灾害性天气可能或已经造成大范围交通瘫痪的。

   4)重大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对社会或行业稳定极端不利的。

   5)其他需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形。

    八、应急响应启动

    达到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条件,由县局办提出响应启动建议,报县领办决定。Ⅲ级响应由县领办副指挥长决定,Ⅱ级响应由县领办指挥长或经指挥长授权的副指挥长决定,Ⅰ级响应由县领办指挥长决定。

 九、应急响应行动

   (一)级响应行动

1.县局办设立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总值班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工情、险情、灾情和天气情况。

2.县局分管应急的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必要时召开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加强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指导,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局。

    3.县领办下设的两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1)普通公路保通工作组: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

   2)道路运输保运工作组: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当地运输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现场安全生产具体负责同志。

   (二)Ⅱ级应急响应

    1.县局办设立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总值班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夜间必须驻局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工情、险情、灾情和天气情况。

2.县领办指挥长或委托其他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召开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加强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指导,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局。

    3.县领办下设的两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1)普通公路保通工作组: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

   2)道路运输保运工作组: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当地运输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现场安全生产具体负责同志。

(三)Ⅰ级应急响应

    1.县局办设立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总值班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夜间必须驻局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工情、险情、灾情和天气情况。

2.县领办指挥长坐镇指挥,召开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加强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指导,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局。

3.县领办下设的两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1)普通公路保通工作组:县交通运输局分管普通公路行业的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组长。

    2)道路运输保运工作组: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道路运输行业的负责同志任组长,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当地运输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现场安全生产具体负责同志。

十、应急响应的调整或解除

    根据县应急指挥部令及天气变化,县局办提出应急响应调整或解除的建议,根据不同响应级别,报县领办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决定。

    十一、灾后恢复

   (一)各相关单位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工作,按要求报送县局办信息工作组,信息工作组争取灾后建设计划。

(二)各相关部门要集中抢险人员和抢险机械设备,及时抢通灾毁道路桥梁,做好雪退路通,对一时难以修复的道路桥梁,要制定修复计划,并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根据受灾情况,制定修复工作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组织实施,做到在恢复中治理,在治理中提升。对于一般灾毁,原则上于当年完成修复;对于严重的灾毁,原则上于第二年冬季前完成。

(四)对于雪退路通的道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恢复客运班线和公交线路通行。

    十二、相关奖惩

    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延误救灾抢险,造成重大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附则

   (一)本预案由县局安办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