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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008-00089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绩征补公告〔2020〕9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27 发布日期: 2020-08-2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008-00089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绩征补公告〔2020〕9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27
发布日期: 2020-08-27
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绩征补公告〔2020〕9号
发布时间:2020-08-27 15:36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县  2020年8月20日发布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绩征启公告〔2020〕10号),现依据前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结果,结合拟征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县自然资源规划、财政、  人社、住建和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华阳镇五龙社区,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

农用地3.5359公顷、建设用地0.1664公顷、未利用地0.0980 公顷,具体见《征地现状调查表》。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法 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四、 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被征地村组

土地补偿安置标

 

   

 

 

 

华阳镇五龙社区

农用地44572元/亩

3.5359公顷

建设用地44572元/亩

0.1664公顷

 

未利用地35658元/亩

0.0980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绩溪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2020〕24号)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 安置方式与社会保障

    (一)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办法。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绩溪县人民政府绩政办 2010〕68号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办理。

    六 、听证事项

     凡对本方案有异议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其他形式均不予采纳。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或放弃听证。

    七、补偿登记、签约期限

    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0年9月27日至 2020年9月30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乡镇办理补 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未如期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的,将依据现状调查情况采取公告告知。

   八、 禁止事项

    在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绩征启公告〔2020〕10号)之日起,抢栽抢建一律不予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县政府协调解决,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