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2873/202308-00057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社会征集】关于公开征求《临溪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8-25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2873/202308-00057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社会征集】关于公开征求《临溪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8-25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根据临溪镇政府工作安排,现将临溪镇人民政府编制的《临溪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9月26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通讯地址:绩溪县临溪镇临溪村五号
邮编:245300 联系电话:0563-8330260
电子邮箱:1449985148@qq.com
临溪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保护森林资源,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我镇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及《绩溪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宣城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绩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上级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森林防灭火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办法。镇政府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森林火灾发生地行政村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
在镇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各行政村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各行政村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1.4.3以人为本 科学应对。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1.4.4预防为主 积极扑救。
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镇党委统一领导下,镇人民政府成立森林防灭火领导组,作为预防、处理森林火灾的非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全镇森林火灾扑救,镇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村、林场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相应辖区范围内的火灾扑救工作。
2.2森林防灭火组织体系
2.2.1组织机构
镇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贯彻森林防火有关法规、政策;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掌握火情动态,当发生林火时,及时组织林火扑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做好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2.2.2森林防灭火指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胡荣中
副组长:陈家佳
成员:胡名吉、张义、胡行俊、胡锐青、王永忠、何怿、程祥春、胡斌、董乔治、高玉梅、程德斌、汪滋东、吴建平、周声高、程勇
成员单位:镇人武部、镇应急办、镇党政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林长办、镇卫生院、镇为民服务中心、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临溪学校
2.2.3成员单位职责
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指导民兵开展森林草原灭火技能训练,组织民兵力量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镇应急办:综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编制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实施有关工作;协调开展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负责和指导森林火灾毗邻地区联防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宣传森林防灭火政策和成效;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
镇派出所:负责研究部署全镇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镇司法所:参与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法律援助;
镇林长办:负责掌握火场情况;根据火场的地形地貌提出紧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协调扑火队伍,做好扑救工作,执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火灾鉴定工作;
镇卫生院:组织救护人员,做好卫生防疫、伤员救治及紧急药品支援等工作;
镇为民服务中心:指导、督促各乡镇对已建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林区散葬坟墓平迁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公民采用文明低碳的方式祭扫;负责组织指导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安排镇级森林防灭火经费预算;负责序下达森林防灭火补助资金,并监督使用。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物资储备经费、森林火灾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的资金。
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负责农事用火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农事野外用火的检查监管,消除烧荒、烧田埂地塝等森林火灾隐患,协助调查处理因农事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
临溪学校: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在校师生及时开展应急避险工作。
其它部门: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组织本部门职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县森防指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单位参与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3发生森林火灾时,镇森林防灭火领导组职责:
2.3.1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扑火;
2.3.2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2.3.3联系毗连地区的森林防灭火组织给予支援;
2.3.4组织后勤供应,包括食品、扑火器具、运输、燃料及医疗救护等;
2.3.5组织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做好林火扑救的善后工作。
2.4一般性火警、火灾发生时由镇森林防灭火领导组指导辖区范围内各村委会、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下列重大森林火灾,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协助处理。
2.4.1火场跨省、县、乡镇的行政界线或国营林场与乡镇山场管辖区之间;
2.4.2造成人员重伤、死亡事故的;
2.4.3森林火灾过火面积50亩或延烧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
2.4.4威胁重要设施、居民区和重点防火单位的;
2.5为便于指挥,镇森林防灭火领导组成员实行分组包片负责制和值班制,各成员每人联系一个行政村,负责协调有关事务。当发生火警或火灾时,联系成员第一时间要赶赴现场组织扑救。
3 保障措施
3.1人员保障。
镇政府建立半专业消防队、各村成立义务扑火队和预备队,形成“召之即来、来则能战”的森林防火扑救体系。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当地扑火队伍上山扑火,控制火势,减少火灾损失。毗邻地区发生森林火灾时,
要及时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措施。
3.1.1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以基干民兵为基础的半专业消防队和各村以群众为基础的义务扑火队。半专业消防队,人数必须达到30人;义务扑火队,人数必须达到20人,每人配备1把锄头和1把镰刀。另外,全镇配备1台消防水泵、1台高压细水雾灭火器、1把油锯、8套防火服、8把消防锹、8把消防斧、10把锄头。镇半专业消防队同时也作为本防火区的应急扑火队伍。
3.1.2村义务扑火队。成立由村委会主任带队的20-30人的扑火应急队,每人配备1把锄头和1把镰刀。乡镇负责指导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3.2物资保障。
镇政府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发生森林火灾时,分发给扑火人员。驻林区的一切单位,都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物资,建立扑火工具管理制度,尤其是林业专业户以及有林地的单位,更应准备好扑火工具。
3.3医疗救护保障。
镇卫生院或诊所,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做好救护准备,组织抢救因扑火受伤的伤员,抽调医务人员携带药物和医疗器具,到达火场前线开展救护工作。
4 森林火灾信息处理
1.森林火灾发生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尽力扑救,并即时报告镇政府或林业站。接到警报的当事人,必须在将火场位置、起火时间、发现时间、肇事者、火势、林种、扑火力量、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等情况询问清楚后,立即向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汇报。镇人民政府接警后,立即向火情所在行政村发出扑火指令;其次向县防火办转报,以便为下一步扑火做好准备。
2.如发现有开挖、火灾等涉及天然气运输管道安全时拨打电话:0563-4481999;如发现有涉及城区天然气管道安全时拨打电话:0563-8151565;如发现有可能危及供电安全时,拨打供电保险电话:0563-8150000。
5 扑火队伍的组织调度
森林火灾发生后,接到有关扑火信息的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要针对火情、火势,迅速组织相应扑火力量投入森林扑火。
5.1火情发生地所在村义务扑火队伍在火情发生后要迅速赶到扑救。
5.2火场毗连的村或林业专业户,获悉火情后或接到镇政府通知,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火场前线接受任务,积极投入战斗。
6 火场指挥
发生森林火灾时,设立火灾现场指挥部。
在地势开阔、安全的火场附近,设立火灾前线扑火指挥部。根据火势发展形势,按照乡(镇)主要领导、联系乡(镇)的指挥部领导成员、防火分区组长、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的先后顺序确定指挥长,指挥部内部要配备熟悉火灾现场地形的当地干群。指挥部下设扑救指挥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火灾调查组、医疗救护组等。根据具体情况,可随机调整组织机构。
7 火灾扑救方法、技战术要领
初期阶段和现场火势弱、植被少的火灾扑救
7.1可利用灭火工具直接消灭火焰。扑火时,从火的后方(火尾)入场,尾随火头前进,踏过火烧迹地进入扑火地段,开展扑火作业,直到火扑灭为止。
7.2扑火力量充足时,可将火区分割成段,同时开展扑火作业,逐段逐片消灭。在扑火头和两翼的同时,派部分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扑打火尾、残火,防止风向突变,使火尾变成火头。对于扑打过的地段,应派人清理看守,防止复燃。
7.3火势凶猛、人力不能靠近、火势较大的火灾扑救
7.3.1对火势发展趋势较明显的火,充分利用有利的地形、地被物,把人力布置在火场外围的安全地带,抓住火向河流、沼泽、道路、阴坡、下坡以及地被物密度较大的密林、阔叶林火势较弱方向蔓延的有利时机,全力快速进行扑打,一气呵成,把火扑灭,或扑打火势较弱火的两翼和火尾,控制燃烧速度和面积。
7.3.2利用早上和傍晚气温低火势弱的有利时机,组织全面进攻。这种方法,多是由于白天风力大,火势猛,短时不能扑火时方可采用。
7.4在大面积、高强度、大风条件下的火灾扑救、阻止大面积荒火烧入林内等情况下,要使用间接灭火法进行扑火。主要方法是利用河流、道路和山脊作为依托条件开设防火线,阻隔火的蔓延。
7.4.1人工开设防火线。在火前方一定距离,选择与主风方向垂直,植被较少的地方,人工开设防火线,并清除防火线上的一切可燃物质。防火线宽度一般不少于10米,长度应视火头蔓延的宽度而定,伐倒的植被倒向火场一边。开设防火线时要强调质量。防火线形成后,要派足够人员在外侧守护,严防火烧越防火线。
7.5在火灾扑救过程中,火灾现场指挥员要结合实际,适时采取适当扑火战术,提高灭火成效,加快扑火进程。
7.5.1“单点突破,长线对进突击”战术。选择接近主要火头的侧翼突入,火势较强的一侧重大配置兵力,火势较弱的一侧少量布兵力,兵分两路,进行一点两面作战,最后合围。这种战术突破点少,在火势突变可能性小的情况下采用,由于扑火队能力有限,大面积火场不宜采用。
7.5.2多点突破,分击合围战术。实施时,若干个扑火小队(组),选择两个以上的突破口,然后分别进行“一点两面”作战,各突破口之间相互形成分击合围态势,使整个火场分割成若干个地段,将火迅速扑灭。这种战术突破口多,使用兵力多,全线展开,每个扑火队(组)间的战线短,扑火效率高,是扑火队常用战术。
7.5.3四面包围,全线突击战术。采用全线用兵,四面围歼的办法扑火,既扑打火头、又兼顾全局,一鼓作气扑灭火灾。蔓延强烈的一侧兵力多于较弱的一侧,顺风火的兵力多于逆风火和侧风火,上山火的兵力多于下山火。
7.5.4一次冲击,全线控制战术。将全部兵力部署在火线的一侧或两侧,采用一个扑火层次,全力扑打明火,暂不清理余火,也不留后续部队和清理火场队伍,力求在短暂时间内消灭明火,以控制火场局势,然后再组织消灭残余火。“一次冲击”的距离,一般荒坡400~500米,危险地段150~200米,有林地500米左右。这种战术多半用在火危及到居民区、重要设施时,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时使用。
7.6在火灾扑救过程中,火灾现场指挥员要结合实际,适时 采取适当指挥技术,提高灭火成效,加快扑火进程。
7.6.1指挥员应根据火势、地形、地被物、气象、扑救力量等情况,确定扑火方案。如果火势进一步扩大,考虑变更扑救方法和扑救队伍的任务及配备,掌握好支援队伍和物资,力争控制局势。
7.6.2在指挥扑救时应注意判断扑救力量和火势的相互联系,根据火的发展蔓延速度,划分间接扑火区和直接扑火区,确定间接扑火方式和作业地点,分配扑火任务,落实责任。
8火灾善后工作
8.1镇护林防火领导组要组织新闻单位深入火灾现场采访,进行及时、实事求是的报道,对扑火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给予下面宣传,对贻误战机的现象进行通报批评,避免此类事情的继续发生。对行为恶劣的火灾当事者及处理意见,要面向社会进行曝光,以案释法,增强全社会防火责任意识。
8.2在完成森林火灾扑救后,林业站负责灾后对森林资源和直接扑火经济损失的统计核实;提出过火林木的处理意见和恢复森林生态环境的实施方案;分析火灾发生原因,提出森林火灾防范措施;提出扑火奖惩建议。森林火灾案件或特殊的森林火警案件由森林公安机关负责查处。
8.3在山火扑灭3天内,书面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8.4火灾扑灭后,镇政府应加强对火烧林木的管理管护,防止乱砍、乱盗、哄抢行为发生,并履行采伐审批手续后,方可采伐更新,纳入全镇采伐限额计划指标。
临溪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高效运转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体系,规范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调度程序,结合我镇的林业实际,制定本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灭火指示精神,围绕我镇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林、依法治火行动,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工作,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绿色生态镇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制订我镇的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办法,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预防措施,使我镇的森林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在发生森林火灾时,为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减少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实现森林防火“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镇辖区内的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和森林火灾处置。
三、森林防火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镇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贯彻森林防火有关法规、政策;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掌握火情动态,当发生林火时,及时组织林火扑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做好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二)森林防灭火指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胡荣中
副组长:陈家佳
成员:胡名吉、张义、胡行俊、胡锐青、王永忠、何怿、程祥春、胡斌、董乔治、高玉梅、程德斌、汪滋东、吴建平、周声高、程勇
成员单位:镇人武部、镇应急办、镇党政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林长办、镇卫生院、镇为民服务中心、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临溪学校
(三)成员单位职责
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指导民兵开展森林草原灭火技能训练,组织民兵力量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镇应急办:综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组织编制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实施有关工作;协调开展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负责和指导森林火灾毗邻地区联防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宣传森林防灭火政策和成效;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
镇派出所:负责研究部署全镇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镇司法所:参与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法律援助;
镇林长办:负责掌握火场情况;根据火场的地形地貌提出紧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协调扑火队伍,做好扑救工作,执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火灾鉴定工作;
镇卫生院:组织救护人员,做好卫生防疫、伤员救治及紧急药品支援等工作;
镇为民服务中心:指导、督促各乡镇对已建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林区散葬坟墓平迁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公民采用文明低碳的方式
祭扫;负责组织指导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安排镇级森林防灭火经费预算;负责序下达森林防灭火补助资金,并监督使用。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物资储备经费、森林火灾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的资金。
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负责农事用火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农事野外用火的检查监管,消除烧荒、烧田埂地塝等森林火灾隐患,协助调查处理因农事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
临溪学校: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在校师生及时开展应急避险工作。
其它部门: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组织本部门职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县森防指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单位参与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四、林火预防工作筹建及措施
(一)扑火队伍建设
1、组建以基干民兵、镇干部为基础的半专业消防队。
队长:陈家佳
副队长:程德斌
队员:胡斌、董乔治、吴海瑞、张坚、殷俊、乌焕兴、姜成罡、汪柏林、胡林、洪愿、王睿、汪舸、张梦煌、余程鹏、朱学、郑斌、唐旭炜、蒋文力、许力行、牛逸飞、吴贵平、汪星、汪海峰、赵犇、孟瑞勇、张伟、吴柳辉、姜伟
2、各村组建2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伍。并对符合扑火要求的在家青壮年人员摸底造册,每个村民组确定1-2名森林防火信息员。
3、扑火队伍指定队长一名,配备毛巾、水壶,镰刀、锄头、手电筒等扑救山火的必需装备。
(二)森林防火宣传和队伍的培训、演练。
(三)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0563-8330260。
(四)如发现有开挖、火灾等涉及天然气运输管道安全时拨打电话:0563-4481999;如发现有涉及城区天然气管道安全时拨打电话:0563-8151565;如发现有可能危及供电安全时,拨打供电保险电话:0563-8150000。
五、办法启动程序
(一)办法启动条件
火势持续1小时或根据火场实际未得到有效控制;火情对林区居民、重要设施构成较大威胁;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其他原因需要启动的,经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批准,立即启动应急办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火情报告制度
发生林火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包括火场的准确位置、起火时间、受灾林分树种、风力火势、组织指挥扑救情况等。森林火情实行“归口报告”制度。即各村组发生的森林火情,只能统一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领导小组报告,不得直接向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三)林火响应
1、凡发生林火火情,各部门、各村要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干部群众做好扑火工作。接到镇防火总指挥命令后,各部门领导组织部门成员,村书记、主任组织当地干部群众,镇防火办公室组织和调动扑火队伍,人武部组织调动民兵应急分队迅速赶到火场参加扑救工作。
2、镇防火指挥领导小组接到火场情况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根据火场的地形、地貌、火势、风力等因素,拟出一个扑火应急方案,必要时在火场前线成立临时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防火指挥部在组织扑救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相关部门的上报工作。
3、森林火灾属下列情况的,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领导小组应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下做好扑救工
(1)明火燃烧1小时以上尚未扑灭;
(2)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3)跨镇的森林火灾;
(四)扑火注意事项
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五)指挥与协调
1、统一指挥:由现场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扑救,参加扑火的村、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2、扑火原则: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科学扑救的方法及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住宅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严禁老人、体弱多病、残疾人员、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火。
3、科学扑救:扑火战略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救为辅并采取多种手段。扑火战术上,采取“阻、打、清”相结合,集中优势兵力打
歼灭战等方法,快速高效的扑灭火灾。
六、灾后处置
(一)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清除余火,初步评估火场面积。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助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查灾后损失,由县林业局派出技术人员负责调查损失。
(二)火案查处
派出所协助执法人员负责林地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临溪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县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镇应急办牵头,镇派出所、镇林长办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镇领导同志指示批
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镇森防
指和镇委、镇政府报告,并通报镇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
协调内部日常事务,
督办重要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由镇应急办牵头,镇林长办、镇人武部、镇半专业扑火队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路有关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镇为民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转运救治伤员、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灾区、安置点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爆发流行。
四、火灾监测组。由镇应急办牵头,镇林长办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监测预警。
五、通信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镇应急办、镇林长办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协调做好指挥机构在灾区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灾害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县应急局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导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
六、交通保障组。由镇派出所牵头,镇应急办、镇党政办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保障。
七、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八、灾情评估组。由镇林长办牵头,镇应急办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九、群众生活组。由镇应急办牵头,镇财务管理服务中心、镇为民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抢修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路、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十、社会治安组。由镇派出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火场前线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宣传报道组。由党政办牵头,镇应急办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镇领导同志在灾区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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