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绩溪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林长制改革为统领、以试点市建设为抓手、以国储林项目为载体、以作风和能力建设为保障,准确把握保护和保护性利用的关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职责、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做大做强绿色富民产业,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林长履职尽责
1、提升履职能力。开展林长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抓林长、林长抓”,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各级林长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出台《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操作规范》。根据林长责任区的林业资源变化情况,更新“一林一档”信息,完善“一林一策”经营方案和保护管理措施,发挥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引领作用,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建设健康、优质、高效的林长示范林2个。报送林长制改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6个。
2、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县级林长巡林履职媒体公示制度执行力。落实林长会议、林长巡林、林长责任区“三项制度”。健全县乡林长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基层林长“三个联系”制度。建立年度工作任务、林长工作提示、交办事项落实“三个清单”。用好涉林资源保护“三长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二、加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
3、拓展改革创新深度。结合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动态调整。持续完善林权收储担保、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业金融激励和风险缓释机制。围绕林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探索更多更有效的制度供给,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4、加大复制推广力度。围绕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绿色金融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重点任务和特色工作,系统总结示范先行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炼提升形成案例,加以推广应用。
三、深入推进“五大森林”行动
5、加强资源管理。做好用地政策宣传、监管和全县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定额指标,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林地需求。完善各级林长推进森林督查等重点工作常态化机制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约谈机制,深入推进森林和草原督查及图斑监测工作。严管公益林和天然林,确保我县公益林天然林面积保持稳定和质量稳步提升。在对接三调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完成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6、强化生态保护。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网格化”巡护管理,严守生态资源红线。加强野外保护站点、监测监控等设施建设,提升生态保护能力。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和修复,编制《绩溪县湿地保护规划》。加强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清凉峰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大沙培珍稀植物园提升改造工程。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实施受伤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开展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实施野猪限额猎捕,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工作。
7、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发挥“一林一警”作用,与公安和检察院建立信息互通、工作联系、联合培训等机制,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8、巩固国土绿化。持续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全面完成市下达营造林5.77万亩任务。形式多样化开展义务植树,完成义务植树57万株,新创2个省级森林村庄,常态化监测191株古树的日常生长状况,开展古树名木修复工作。
9、推动国家储备林项目落地。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期)编制,推动国家储备林项目公司组建,启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10、强化林业灾害防控。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进全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开展森林火灾督查、风险隐患排查,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推进森林消防单兵应急防护装备建设,按配备标准逐步配备到位。持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森林专业防扑火队建设,加强各级队伍战备训练和扑火演练。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数字化全过程监管工作,实行“510”工作法,全面完成防控任务。板桥头乡、伏岭镇、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采取“即死即清”措施,力争拔除板桥头乡疫点。全面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防治工作,确保不造成大面积灾害。
11、推进林业碳汇。探索开展“光伏减碳、林业汇碳、文旅用碳”一体化的“零碳乡村”试点,推动我县“低碳城市—零碳乡村—负碳森林”的低碳社会架构形成。推进“碳中和”林建设,推动义务植树、林业碳票与区块链信息化技术深入融合。
12、壮大生态经济。大力发展竹产业,引进竹加工企业1个以上,建立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积极争创首批市级森林康养基地1家。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涉林单位创建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
13、深化林业改革。推进“小山变大山”,实现“全过程托管”。加快村级“两山合作社”建设,全县建立5家以上。继续开展林地股份制经营示范村建设,引导示范村向“四个一”发展。完善场村合作机制,推动林投公司与“两山合作社”合作。开展林权、碳汇和大宗林产品交易,实现林权金融、碳汇和市场化“三大”功能。联合金融部门,探索建立林业产业经营者信用数据库,开发林业信用证(信用码),实行“见证(码)放贷”。
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4、强化科技服务。开展林业“两强一增”行动和“一林一技”科技活动、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等专项行动。大力实施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切实抓好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建设。
15、强化平台应用。持续推进安徽省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工作,加强“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为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和社会公众参与林长制提供信息化支撑,重点提升“一林一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林掌”APP 使用率,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16、强化监督考核。修订完善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县级考核细则,合理设计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构建可量化、可分解、可实施、可监测的林长制监测评价体系。
17、强化宣传培训。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多渠道互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及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新举措和新成效,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林长制改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