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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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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303-00052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金沙镇政府内设机构及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06 发布日期: 2023-03-0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303-00052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金沙镇政府内设机构及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06
发布日期: 2023-03-06
金沙镇政府内设机构及职责
发布时间:2023-03-06 10:29 来源: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金沙镇党委、政府机关设下列综合性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副科级,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村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含派驻机构人员)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指导村自治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建工作,指导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日常党务、会务、文书、机要、保密、信息化建设、档案、机构编制、人事、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项目建设办公室牌子。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加快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产业的服务与管理,综合协调产业发展着力优化4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负责辖区内工业、科技商务、统计、劳动监察等方面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发展、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统筹负责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股级,股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负责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工作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民政、住建、人社、医保、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扶贫、数据资源、村级清洁卫生(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大、纪检机关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综合设置在镇人武部,与人武部联合办公并加挂牌子,站长由人武部长担任。

二、金沙镇党委、政府设下列事业机构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牌子。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整合社会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等方面执法力量,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和工业企业污染监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为民服务中心。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主要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受理、办理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服务、统计调查等工作。负责制定为民服务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为民服务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负责村为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股级,股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战略和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水、改厕和村庄整治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财政管理中心。股级,股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负责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农经管理、三资管理、村帐代理等工作。负责镇(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调整和管理;负责资产经营、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及机关财务等工作。承办镇(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