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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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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680562F/202307-0002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开展“徽动消费乐享绩溪”促消费活动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6 发布日期: 2023-07-06
索引号: 11341731MB1680562F/202307-0002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开展“徽动消费乐享绩溪”促消费活动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6
发布日期: 2023-07-06
绩溪县开展“徽动消费乐享绩溪”促消费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06 08:55 来源: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宣城市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我县于7月开展“徽动消费一乐享绩溪”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名称

徽动消费一乐享绩溪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

三、主办、承办和合作单位

主办单位:绩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合作单位:县农商行、中国电信绩溪分公司

四、活动主题

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和定点购物微信支付随机满减等形式,释放消费潜力,回暖消费市场。

五、参与企业

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的对象为绩溪县限额以上住宿、餐饮、零售(商超、家电、家具)经营单位和限下样本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六、活动内容

(一)发放电子消费券。 7月10日至8月10日,县农商行 客户端内打造线上消费促进活动主会场,通过线上各类核心流量 资源以及线下物料引导消费者参与,消费者可在农商行手机银行 端以随机抽奖的方式领取满减消费券,消费券设5种面额:满  50元减15元、满100元减30元、满200元减60元、满1000  元减2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每人每周限抢一次,单次消 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每张消费券有限期7天,消费者可到县内线下参加活动的经营单位使用消费券抵扣消费。

(二)收单有礼-满50元随机立减,最高立减20元。为扩 大本次活动影响力,县农商行将对所有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的信 e 付商户开展微信支付满减活动。活动期间,客户在指定商户使 用微信支付(含主被扫)时,选择县农商行社保卡和信用卡(含公务卡),满50元及以上即可享受随机立减,最高立减20元。同一客户社保卡和信用卡分 别每期限享1次。

(三)发放翼支付消费券。 7月10日-8月10日,中国电信 绩溪分公司在翼支付 APP 客户端内打造线上消费促进活动主会  场,通过线上各类核心流量资源以及线下物料引导消费者参与, 消费者通过手机下载并注册绑定翼支付APP, 活动期间登录活动 专区领取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取完即止)。消费券设5种面额:满50元减15元、满100元减30元、满200元减60元、满1000元减2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每人每周限抢一次,单次消 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每张消费券有效期7天,消费者可到县内线下参加活动的经营单位使用消费券抵扣消费。

七、宣传工作

(一)组织主流媒体在活动期间持续开展集中报道,联合新 媒体进行互联网传播和全渠道渲染报道,在公交车、重点街区、大型商超、住宿餐饮企业等场所开展宣传。

(二)以发文、会议等形式引导经营单位和市民参与活动。

八、 经费保障

(一)县级财政保障发放电子消费券的专项资金100万元, 其中县农商行通过手机银行APP 发放60万元,中国电信绩溪分公司通过翼支付 APP 发放40万元。

(二)县农商行自行保障微信立减金10万元。

(三)中国电信绩溪县分公司同步通过翼支付APP 发放10

万元电子消费券,所需资金10万元由中国电信绩溪县分公司保

到位。本次消费券发放规模为200万元,其中普惠型和家电板块消 费券发放规模为120万元,文旅板块消费券80万元由县文旅局

通过携程平台另行制定方案发放。

九、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徽动消费一乐享绩溪”促消费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文旅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 长,县经开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细化职责分工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与县农商行、中国电信绩溪县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相关商贸单位参加活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活动专项资金的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发放电子消费券专项资金的保障和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县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包保的经营户上线参加活动。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开展统一、持续集中报道。县农商行、中国电信绩溪分公司:为活动提供免费平台产品支持,在手机银行端投入流量资源支持,全程提供运营支持;对新入驻平台商家,提供专项技术支持服务;加强消费券发放、使用全程数据监督,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消费促进工作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各责任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二)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对消费热点、消费促进活动的宣 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和推广,营造活动氛围,引导企业、经营户和市民广泛参与。(三)加强安全管理。高度重视消费促进活动期间安全管理, 落实参加活动企业和经营户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关注社会反响,做好各类舆情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