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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338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灵川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338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灵川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绩溪县灵川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01 15:35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通过绩溪县政务网将招生入学进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携带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告知开学报名具体日期,按时到校到班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管理人员立刻为新生申请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

3.新生入学后,幼儿园填好学生分班花名册,班主任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上交幼儿园备案。
    二、毕业
    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学前教育的儿童、经考察按学区规划升入小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