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 社秘〔2022〕152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
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 教育教学的教师;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
人员。
二、 评审标准
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执行宣城市教体局、 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电教、师训机构 (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试行)》 (教人〔2021)
40号)规定。
相关说明:
1. 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 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 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
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2. 农村任教经历。 申报高级教师的人员,需有一年乡村学校 或薄弱学校(幼儿园)任教经历。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城区教师,需 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幼儿园)支教,任教学科不限。申报人员 登陆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个人业绩库工作
经历中添加相应任教经历。
3. 任职年限。 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31 日, 按周年计算。对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只评资格,不再
聘任。
4.能力条件材料
(1)中小学申报高级、 一级教师人员提供2021—2022学年的
教学设计。认可电子教案,需提供打印稿。
(2)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人员提供2020-2022两学年所带班 级的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申报一级教师人员提供2021--2022 学
年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
(3)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提供截止至2021-2022学年的
一个基本任期内的原始授课计划、任职任课表和总课表,以及出勤情况证明。
(4)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人员提供2019-2022三学 年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主持或参加 研讨的笔记(研讨人员签名),以及每学期1节校内公开课和近 一个基本任期内2次校际公开课材料。申报一级教师人员提供 2020-2022两学年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 主持或参加研讨的笔记(研讨人员签名),以及每学期1 节校内
公开课材料。
(5)为保证新旧标准的有序衔接,对中小学申报人员担任班 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学等工作(以下简称“班主任等工作”) 的年限设置过渡期标准。申报高级教师,担任班主任等工作的年 限为:2022年须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2023年 须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申报一级教师,担任 班主任等工作的年限为:2022年须2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
年以上),2023年须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
基于班主任经历执行过渡期标准,2021年及以前担任班主任 工作的只需提供原始班主任工作手册(含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实录等),2022年及以后担任班主任工作的需按《宣城市中 小学、幼儿园和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
格考评细则(试行)》 (教人(2021)40号)规定提供材料。
(6)上述指定时段脱产学习、休假或其他因病因事离开教育
教学岗位的,提供材料的时间向过去顺延。
三、 申报程序
2022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
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申报、审核。各申报单位须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申请,按隶属关系和属地 原则,选择单位性质和属地人社。申报个人通过政务网注册绑定
所属单位,填写个人业绩库和申报信息并由单位审核。
(一)个人线上申报
1. 申报时间: 9月5日 一 10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 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 网 (http://hrss.ah.gov.cn/index.html), 在“资讯中心”页 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 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 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 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前请 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 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申报人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按 系统要求录入个人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
称申报。
(二)单位推荐审核
1. 审 核 时 间 :9 月 5 日 - - 1 0 月 8 日
2. 审核流程: 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
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按照 评审资格条件,对申报相应职称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 关,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
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
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并负责扫描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
凡违反规定程序或为制假者提供证明或帮助,或在审查、评 审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 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
评为优秀,不得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
(三)主管部门审核
1. 审核时间: 县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
2. 审核流程: 申报单位县教育部门一县人社部门一市教体局
一市人社局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四、 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材料
1. 学校审核鉴定材料: 以下材料由学校评审推荐小组审核鉴 定(申报人无需扫描上传),并填写《宣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 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 负责"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鉴定表由学校负责扫描
上传。
(1)中小学申报高级、 一级教师人员2021—2022学年的教
学设计。
(2)中小学申报高级教师人员从教以来4年(任现职以来2 年)原始的班主任工作手册,申报一级教师人员从教以来2年(任
现职以来1年)原始的班主任工作手册。
(3)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人员2019—2022 三学年 原始听课记录、主持或参加研讨的笔记(研讨人员签名),申报 一级教师人员2020-2022 两学年原始听课记录、主持或参加研讨
的笔记(研讨人员签名)。
(4)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人员2020—2022 两学年所带班级的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申报一级教师人员202-1-2022 学年一 日 活动教案、反思,申报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人员2021—2022 学
年第二学期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
(5)教研电教师训人员2019-2022三学年的原始听课记录、
企业专项调研记录。
2.申报人上传材料
(1)个人上传的材料须扫描成电子档并按材料名称命名,如
“绩溪县继续教育证书”“宣城市学科带头人证书及文件”等。
(2)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 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个人承诺书申报 系统可以下载,个人签字后扫描上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 一经 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已被聘任职务
的予以解聘,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申报人员须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 人业绩库年度考核栏中上传近一个基本任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在编人员考核表复印件需县教体局
相关部门验印并签名,非在编人员经本单位审核盖章。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 用合同(聘书)及中小学校长、园长(含副职)岗位培训合格证 书以复印件的形式上传,其真实性需所在学校验印并签名,其他
证书、文件复印件上传需县教体局相关部门验印并签名。
(5)申报人员须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 人业绩库继续教育栏中上传近一个基本任期的继续教育情况,按 年度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在安 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
证书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导入。
通知。
2.学校报送材料
(1)《宣城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
表》 (含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A4 纸双面打印, 一 式两份),此表由申报人在完成所有审核程序后自行打印,逐级
审核盖章,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
(3)《宣城市申报普通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须审核盖章, 一式两份)。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县教体局人秘股,逾
期不再受理。
五、 考评课安排
考评课按照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中小学、幼儿 园和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 (试行)》 (教人(2021)40号)要求执行。由县教育部门组织 考评。学科考评组原则上由3人以上同学科教师组成,且须具备
考评相应级别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六、 其他事项说明
1. 严格岗位结构比例。 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 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 一律在核定的岗位结构
比例内开展评审。
(1)绩溪中学、县幼儿园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中推荐申报。
(2)义务教育阶段全县中小学划分为城区初中、乡镇初中、 城区小学和乡镇小学四个区域。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评审推荐名 额计划数分解到四个区域,参评教师在各自区域岗位计划数内进
行竞争。评审推荐名额详见附件6。申报中,全县的统筹指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