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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317 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幼儿园职称评聘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4 发布日期: 2023-09-04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317
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幼儿园职称评聘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4
发布日期: 2023-09-04
绩溪县幼儿园职称评聘
发布时间:2023-09-04 16:18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 社秘〔2022〕152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

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 教育教学的教师;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

人员。

二、 评审标准

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执行宣城市教体局、 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电教、师训机构 (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试行)》 (教人〔2021)

40号)规定。

相关说明:

1. 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 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 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

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2. 农村任教经历。 申报高级教师的人员,需有一年乡村学校 或薄弱学校(幼儿园)任教经历。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城区教师,需 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幼儿园)支教,任教学科不限。申报人员 登陆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个人业绩库工作

经历中添加相应任教经历。

3. 任职年限。 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31 日, 按周年计算。对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只评资格,不再

聘任。

4.能力条件材料

(1)中小学申报高级、 一级教师人员提供2021—2022学年的

教学设计。认可电子教案,需提供打印稿。

(2)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人员提供2020-2022两学年所带班 级的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申报一级教师人员提供2021--2022 学

年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

(3)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提供截止至2021-2022学年的

一个基本任期内的原始授课计划、任职任课表和总课表,以及出勤情况证明。

(4)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人员提供2019-2022三学 年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主持或参加  研讨的笔记(研讨人员签名),以及每学期1节校内公开课和近  一个基本任期内2次校际公开课材料。申报一级教师人员提供  2020-2022两学年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 主持或参加研讨的笔记(研讨人员签名),以及每学期1 节校内

公开课材料。

(5)为保证新旧标准的有序衔接,对中小学申报人员担任班 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学等工作(以下简称“班主任等工作”) 的年限设置过渡期标准。申报高级教师,担任班主任等工作的年 限为:2022年须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2023年 须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申报一级教师,担任 班主任等工作的年限为:2022年须2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

年以上),2023年须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

基于班主任经历执行过渡期标准,2021年及以前担任班主任 工作的只需提供原始班主任工作手册(含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实录等),2022年及以后担任班主任工作的需按《宣城市中 小学、幼儿园和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

格考评细则(试行)》 (教人(2021)40号)规定提供材料。

(6)上述指定时段脱产学习、休假或其他因病因事离开教育

教学岗位的,提供材料的时间向过去顺延。

三、 申报程序

2022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

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申报、审核。各申报单位须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申请,按隶属关系和属地 原则,选择单位性质和属地人社。申报个人通过政务网注册绑定

所属单位,填写个人业绩库和申报信息并由单位审核。

(一)个人线上申报

1.  申报时间: 9月5日 一 10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  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 网 (http://hrss.ah.gov.cn/index.html),   在“资讯中心”页 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 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 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 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前请 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 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申报人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按 系统要求录入个人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

称申报。

(二)单位推荐审核

1.  审 核 时 间 :9 月 5 日 - - 1 0 月 8 日

2. 审核流程: 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

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按照 评审资格条件,对申报相应职称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 关,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

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

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并负责扫描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

凡违反规定程序或为制假者提供证明或帮助,或在审查、评 审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 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

评为优秀,不得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

(三)主管部门审核

1. 审核时间: 县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

2. 审核流程: 申报单位县教育部门一县人社部门一市教体局

一市人社局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四、 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材料

1. 学校审核鉴定材料: 以下材料由学校评审推荐小组审核鉴 定(申报人无需扫描上传),并填写《宣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 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 负责"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鉴定表由学校负责扫描

上传。

(1)中小学申报高级、 一级教师人员2021—2022学年的教

学设计。

(2)中小学申报高级教师人员从教以来4年(任现职以来2 年)原始的班主任工作手册,申报一级教师人员从教以来2年(任

现职以来1年)原始的班主任工作手册。

(3)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人员2019—2022 三学年 原始听课记录、主持或参加研讨的笔记(研讨人员签名),申报 一级教师人员2020-2022 两学年原始听课记录、主持或参加研讨

的笔记(研讨人员签名)。

(4)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人员2020—2022 两学年所带班级的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申报一级教师人员202-1-2022 学年一 日 活动教案、反思,申报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人员2021—2022  学

年第二学期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

(5)教研电教师训人员2019-2022三学年的原始听课记录、

企业专项调研记录。

2.申报人上传材料

(1)个人上传的材料须扫描成电子档并按材料名称命名,如

“绩溪县继续教育证书”“宣城市学科带头人证书及文件”等。

(2)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 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个人承诺书申报 系统可以下载,个人签字后扫描上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 一经 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已被聘任职务

的予以解聘,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申报人员须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 人业绩库年度考核栏中上传近一个基本任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在编人员考核表复印件需县教体局

相关部门验印并签名,非在编人员经本单位审核盖章。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 用合同(聘书)及中小学校长、园长(含副职)岗位培训合格证 书以复印件的形式上传,其真实性需所在学校验印并签名,其他

证书、文件复印件上传需县教体局相关部门验印并签名。

(5)申报人员须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 人业绩库继续教育栏中上传近一个基本任期的继续教育情况,按 年度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在安 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

证书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导入。


(6)能力条件材料。除学校审核鉴定的材料和考评课结果外, 其他材料均需申报人扫描上传。其中,中小学申报高级教师的须  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的2-3课时的特色教学设计; 申报高级、 一 级教师任期内任职任课表和总课表、任现职以来校际公开课材料 须经县教研室验证;兼任中层以上干部的须提供经验证的任命文

件。

(7)业绩材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 一级的,须 提供9项中的最强2项,最多不超过3项;教研、电教、师训机 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 一级的,须提供7项中的最强项,最

多不超过2项。

(8)教研科研材料。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的,须提供5项中 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项;申报一级的,须提供4项中的最强 项,最多不超过2项。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 一级的须提供4项 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项。教研、电教、师训机构专业技术 人员申报高级、 一级的,须提供5项中的最强2项,最多不超过

3项。

(9)发表的论文期刊、论著等需要扫描上传封面、目录页、 刊页号(有期刊号的页面)、正文页,且须经单位审核,注明“原 件已审核”并签字盖章。在平台上填写发表日期要精准到日。申 报平台有论文查重功能,申报人需上传要查重的论文word 版原 件,由第三方在申报平台上对提交论文进行统一检测。提交的电

子版与期刊版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论文。

(二)线下材料报送

1.个人申报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申报人员的所有纸质材料

均交由所属单位统一保管,以备线下抽查,退回时间待市教体局


通知。

2.学校报送材料

(1)《宣城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

表》 (含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A4 纸双面打印, 一 式两份),此表由申报人在完成所有审核程序后自行打印,逐级

审核盖章,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

(3)《宣城市申报普通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须审核盖章, 一式两份)。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县教体局人秘股,逾

期不再受理。

五、 考评课安排

考评课按照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中小学、幼儿 园和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 (试行)》   (教人(2021)40号)要求执行。由县教育部门组织 考评。学科考评组原则上由3人以上同学科教师组成,且须具备

考评相应级别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六、 其他事项说明

1. 严格岗位结构比例。 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 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 一律在核定的岗位结构

比例内开展评审。

(1)绩溪中学、县幼儿园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中推荐申报。

(2)义务教育阶段全县中小学划分为城区初中、乡镇初中、 城区小学和乡镇小学四个区域。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评审推荐名 额计划数分解到四个区域,参评教师在各自区域岗位计划数内进

行竞争。评审推荐名额详见附件6。申报中,全县的统筹指标同


等条件下向教育教学考核优秀学校倾斜。

2. 对援藏援疆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 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 67号〕精神,对援疆援藏的 教师,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 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 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援藏援疆期间申报人员可 以免上考评课。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 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

满后在派出地继续有效,无需重新确认。

3. 落实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 根据宣城市委办、市政府 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宣办发(2019)11号) 《绩溪县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试 行)》(教人〔2019〕53号)文件精神,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 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可不受高级、 一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 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 按照宣城市 教体局、人社局、团市委、少工委《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 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人

〔2019〕 50号〕要求执行。

5. 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与本  县公、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且达到基本任职年限的, 可申报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在职称评审的条件上与公办学

校教师一视同仁。

6.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除博士可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外,其他一律按照评审细则评审,不再实行中级专业技术资


格认定。

7. 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需提前报经县、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审核后送省人社厅批准。

8. 转评。转评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

发(2018) 5号)规定执行。

9.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

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