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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258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适之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258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适之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绩溪县适之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01 16:41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按照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一、建立学籍档案

(一)学籍档案建立。所有学籍,实名管理。初中一年级对新生学籍数据(含相片)进行全面更新。从外地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学校根据《采集表》内容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籍信息更改、更新程序。在校期间,学生学籍信息有变更时,家长须提供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籍信息更改时,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学生学籍信息更改须由校长授权,学校学籍管理员操作完成。

二、学籍异动管理

(一)严格执行按学区,对适龄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校长有权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超出招生上限由学校进行统筹安排。

(三)规范办理时限。

 初一初二转学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至新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办理,学期中段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初三申请转学必须在上学期完成,下学期不接受转学申请。

(四)转学办理程序。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在班额未满的前提下,对户籍迁入我校招生辖区及在我校招生辖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学生,优先办理转学。不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1、县内转学。(1)家长到学生现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现就读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向转入学校发出申请。(3)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县外转入。(1)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就近入学原则向学校教务处提出转学申请。(2)学校对具有绩溪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应无条件接收。招生计划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3)家长来学校教务处领取填写《转学申请表》,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并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4)家长凭《申请表》回原学校及原学校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办理转出学籍手续。(5)如有需要到街道、教育局完成程序性盖章。

 3、向县外转学。(1)家长到教务处领取填写《学生转学申请表》,由学校审核盖章。(2)家长携带表格向县外接收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依照当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最后凭当地接收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申请表》回我校办理学籍转出手续,我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

(五)休学办理程序。学生在学期间,因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必须离校一段时期的,由家长凭县(区)一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备案相关材料,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更改学生信息。同时,学校发给学生休学证明。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到期不能复学的,应申请延期,办理续休手续。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六)复学及退学办理程序。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复学,复学时学校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自动放弃学籍情况。不明去向或已转学离校一周的学生,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予以注销。

 三、毕业证书验发

 实行学籍管理实名制验发初中毕业证书工作。学校审核初三学生毕业资格,将毕业学生名册上报教育局,经审核后,验发安徽省初级中等义务教育证书。县教育局审核时,将严格按照区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实名核实毕业学生名册。未按正常程序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的毕业生将不予毕业审批。